宗教信仰自由,中共可以放弃但不得剥夺国民 来源:高洪明博客 分类: 💡 思想 发布时间:2017-07-22 15:23:50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高洪明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最近国家宗教局长王作安提出中共党员不得信教的问题。 笔者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公民法定的权利和自由,任何公权机关党派社团不得非法干涉! 一中共不让中共党员信教是中共自己的戒律,但不可能清除党员或多或少的宗教意识及偶像; 二中共作为执政党无权借助公权干涉中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否则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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