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前經理涉嫌非法取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先後12次查閱10名人士及商業機構的資料,惟資料與其職務或負責調查的個案無關。她被廉署落案起訴12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明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39歲被告湯家莉案發時為證監會法規執行部經理,被控12項罪名,即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
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間,非法取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被告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廉署調查揭發被告於案發期間,涉嫌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先後12次查閱10名人士及商業機構的資料。被告當時在企業失當行為組任職,主要負責有關上市公司的詐騙調查,被告該12次查閱的資料,與其職務或負責調查的個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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