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委翁曉玲提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薪資,藍白強勢通過,引發違憲爭議,前大法官黃虹霞受訪認為此舉已違憲,認為立院不能超越憲法,變成「太上憲法」,翁曉玲卻反批「她的話根本不可信」,但多名法界人士早已表示立院所為違法違憲,大法官在釋字601號、釋字520號也揭示相關意旨。律師陳君瑋受訪表示,立院刪凍其他機關預算,自己的預算照樣通過,如同考零分還去批評考80分的人。陳君瑋指出,立院依法本就有權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刪減、凍結預算本身並非違憲,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政府總預算同樣包含立院自己的預算,近來網路已出現質疑,立院一方面刪凍其他機關預算,另一方面自己的預算照樣通過,「就像自己考零分的人,卻跑去批評考80分的人,甚至還決定要扣人家的資源」,政治責任當然會受檢驗。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可以刪預算,但不能把人家刪到不能做事!」陳君瑋指出,若預算刪減程度已造成行政機關無法正常運作,甚至達癱瘓效果,就有必要檢視,立院是否逾越預算審議權的憲法界線,而不能單純以「立法院本來就有權刪預算」作為理由。另外陳君瑋將爭議延伸至先前「公費助理費除罪化」修法風波,指出公費助理費本來就是國家編列供立委聘用助理、支付相關費用的公款,並非立委個人薪資,當時修法引發的爭議之一,就是是否可能進一步擴大立委對公費助理費的支配空間。陳君瑋認為,若將公費助理費修法與近年總預算爭議放在一起觀察,問題就更加明顯:立委對自己的預算、待遇不願刪減,甚至試圖擴張對公費的支配權,但面對其他憲政機關,卻透過預算審議大幅刪減,甚至直接涉及首長薪資。另有資深法官表示,憲政機關間本來就應相互尊重、彼此制衡,我國預算程序是先由行政院編列,再送立院審議,其中同樣包含立院運作及立委依法應有的相關預算;即使行政、立法兩權近年政治衝突不斷,行政院也沒有因此拒絕編列立院相關預算,仍按照憲政體制運作。資深法官指出,立委如今不碰自己的薪水,卻刪減行政院長薪資,甚至動到總統國務機要費,「既然行政權沒有因為政治立場不同,就不編你的預算,那立法權為什麼可以利用預算審議權,去掐住另一個機關的資源?」這已不是單純政黨攻防,而是涉及權力分立的紅線。「自己的錢一毛不動,別人的錢卻大刀砍下去。」法界人士表示,當立法院的預算權被運用到足以影響其他憲政機關正常運作時,就不能再只用「國會有預算審議權」解釋,而應回到憲法最基本的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檢視國會是否已跨越憲政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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