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D燈具廠商鑫源盛科技、教昱科技,13年前被控行賄南投、花蓮等縣市議員及鄉鎮長,以議員補助款辦理採購LED設施牟利;一審新北地院依貪污圖利、收賄等罪,將花蓮縣議會時任副議長(現任議長)張峻判處7年8月徒刑,南投縣議員陳國雄等7位現、前任議員,各判5年至9年6月不等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去年4月改判張峻等4位花蓮前現任議員無罪,4人維持有罪;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張峻無罪確定。新北地檢署2013年7月起訴指出,鑫源盛、教昱公司為了售出庫存的LED路燈、電子看板、電腦軟體,於2010至2013年間透過掮客,與花蓮、南投縣議員及鄉鎮長掛勾,明知鄉鎮沒有更換LED路燈等設施的需求,仍製造有採購需求的假象,製作虛偽比價單,再配合以共同供應契約方式採購,讓廠商標得採購案。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新北檢調查,涉案議員每年有400萬元的補助款額度,可建議縣府補助縣級以下鄉鎮市公所施作,掮客找上願意配合的鄉鎮與議員、說服業者後,由議員填寫「建議案使用表」,補助機關或學校採購LED燈或電子看板,廠商從中分得5成利潤、掮客3成,議員分得2成各約20萬至180萬元不等的回扣。全案原本起訴23人,之後陸續追加至47人,以及2家公司法人。二審高院認為花蓮張峻、葉鯤璟、余夏夫、莊枝財等4名議員的證據不足,各由一審7年6月至7年8月徒刑,改判為無罪。其餘二審維持有罪者,也因審理已逾8年,依刑事妥速審判法予以減刑,時任花蓮議員楊德金判4年2月、林秋美3年10月,孫永昌判刑2年、緩刑2年;南投縣議員陳國雄判3年9月,施慧萍、邱永双一審、二審皆獲判無罪,另有鄉鎮長也判有罪但減刑。張峻的部分,一審他被判處7年8月徒刑,二審高院依據筆跡鑑定結果,認定無法證明是張峻本人親筆具名提供議員補助款文件,且張峻當時即曾反映其建議表是遭人冒名簽字,但查覺時縣府已核准補助,無法註銷,當時自己是新科議員而息事寧人,高院認為辯詞可採,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除了將教昱科技公司的沒收部分撤銷發回更審,將被告及檢方的上訴皆駁回,張峻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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