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官方通报了一起KTV强制猥亵案。某国企高管赵某峰与杭州滨江区公职人员郁某栋在KTV对一名女性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致被害人二级轻伤,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从通报细节可知,被害人为国企年轻女员工,受其公司领导马某某电话通知参加聚餐,席间存在灌酒环节。聚餐结束后,一行人转场KTV,最后演变为对她的暴力侵害。
这一幕并不罕见,在职场上年轻女性被安排参与和自身业务无关的应酬时,背后往往是职场权力关系。当然,并非所有商务应酬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是否把权力裹挟进社交场域,是否尊重人格尊严。
这起案件,绝不能仅以两个人的刑责收场。它应当成为推动职场生态净化、重构性别与权力认知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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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商K强制猥亵案,可以进行哪些法律追责?
首先是追究刑事责任。该通报明确指出,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其间赵某峰将被害人推倒导致其腰部受伤,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为轻伤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1款规定了强制猥亵罪的基本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规定了加重情节,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按照通说,强制猥亵是指违背他人的意愿,以搂抱、抠摸等淫秽下流的手段,侵犯他人性权利的行为。强制猥亵罪中的“聚众”,要求三人及以上共同实施,要有共同猥亵故意、实际行为或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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