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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少校淪共諜還拉軍人兒下水! 蒐軍機交給中國 更二審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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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少校李海鵬退役後經商,卻被中國吸收充當共諜,找來前少校李文生、任軍職的兩個兒子李輿聖、李楚庠蒐集軍事機密交給中方,犯案時間達5、6年之久,高院更一審以李涉國家機密保護法「交付核定的國家機密給大陸地區(中國)」等三罪,判李海鵬12年徒刑。案經上訴,高院更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判李海鵬11年6月徒刑、李楚庠則被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刑16年,可上訴。高檢署指揮調查局查出,逾70歲的李海鵬24年前自少校退役後,從事招攬中國旅遊團業務,卻被中方吸收,蒐集我國軍事機密。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李海鵬找上舊識李文生及擔任上尉、上士的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分頭蒐集軍機,再交給中方;調查局將李等人蒐集的軍機送鑑定,竟是機密等級極高的軍機。高檢署將李海鵬等人起訴並限制出境。高院原本判李文生3年2月,李輿聖、李楚庠依序判2年2月、2年4月及依個資法判前少校陳士通6月,高院更一審依「幫助敵人的間諜從事間諜活動罪」重判李文生15年,李楚庠判10年6月、李輿聖判2年1月、陳8月徒刑。高院審酌李氏父子、李文生等人坦承犯行,均予減刑,輕判2年2月至4年不等徒刑,陳判6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定李海鵬等人罪行重大,斥責罔顧國家栽培,甘為中國的間諜,竟蒐集我國機密交付中方,因此改判,加重其刑責。案經上訴,高院更二審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判李海鵬11年6月徒刑、李楚庠則被依陸海空軍刑法幫助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判刑1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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