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興電子涉不實標示原產地案,桃園地檢署訊問14名被告後,認定犯罪嫌疑重大,其中5人分別以30萬元至1500萬元交保。(姜霏攝)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ABF載板三雄之一的欣興電子涉嫌將大陸產製的印刷電路板(PCB)產品運回台灣後,疑似換貼「台灣製造」產地標示,涉及原產地標示不實等情。桃園地檢署28日搜索龜山總公司及合江廠,經29日凌晨訊問後,認定14名被告均涉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商品虛偽標記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其中5人以30萬至15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其餘9人請回。
桃園地檢署指派肅貪專組主任檢察官呂象吾、檢察官賴瀅羽指揮偵辦,28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新北市調查處、北機站、新竹縣站、新竹市站及資安工作站等單位,持搜索票前往欣興位於桃園龜山總公司及中壢區廠房共2處搜索。
檢調此次約談欣興PCB事業處王姓總經理、吳姓副總經理、劉姓業務部人員、曾姓合江廠廠長、周姓製造部經理及其他員工共14名被告,另傳喚相關證人4名,合計18人到案,並查扣相關物品,以釐清產品來源、採購流程、製造及加工過程,以及原產地標示等相關事證。
桃園地檢署指出,檢方獲悉欣興疑似將在中國大陸地區產製的PCB產品運送回台後,換貼產地標示為「台灣製造」,涉嫌標示不實原產地,因而涉及《刑法》偽造文書、妨害農工商等罪嫌。檢方經積極調查蒐證後發動搜索,目前相關案情仍在持續釐清中,檢調也將進一步追查產品實際生產、加工及產地標示流程。
檢察官29日凌晨完成訊問14名被告後,認定14人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以及同法第255條第1項商品虛偽標記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但檢方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王姓總經理以1500萬元交保、吳姓副總經理 1200萬元交保、曾姓合江廠廠長 500萬元交保、周姓製造部經理 250萬元交保、劉姓員工3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則請回。
桃園地檢署表示,本案目前仍持續偵辦中,後續將針對相關產品來源、製程、產地標示及人員涉案情形擴大追查,以釐清完整事實及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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