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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琴聲告鄰居侵害安寧 母子早已鋪隔音墊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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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不滿住在樓上的宋姓少年幾乎每天長時間彈奏鋼琴,認為琴聲嚴重侵犯居住安寧,自行拿分貝計錄影搜證,向宋姓少年及其父母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並要求限制彈琴音量,但法官認定琴聲未超過法定噪音管制標準,且樓上鄰居早已鋪設橡膠隔音墊,判王男敗訴。判決指出,王男主張樓上宋姓少年和父母自2021年底遷入後,白天頻繁練琴,琴聲穿透樓板讓他無法正常休息,他自行在家中以分貝計錄影搜證,控告宋姓少年及爸媽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求限制彈琴音量不得超過55至65分貝,並連帶賠償60萬元慰撫金。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宋姓少年和父母表示,遷入前已特別花錢在木地板下鋪設2公分PS板及2毫米橡膠隔音墊,且避開早晚休息時段,僅在正常作息時間練琴,並無故意干擾。法官勘驗王男提供的多段測音影片,發現影片中夾雜工地施工、汽機車引擎聲及敲打聲等背景雜音,其中僅有的幾次超標分貝,全是由「敲擊物品」所發出,並非鋼琴聲,且其餘時段分貝數大多落在30至50分貝之間。法官認為,該大樓屬於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宋姓少年彈琴音量並未超過行政主管機關規定的客觀管制標準,在未逾法定標準的前提下,屬於合法的房屋使用行為,鄰居依法負有相鄰關係的容忍義務,因此認定不構成違法侵權,駁回王男之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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