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枋寮鄉長陳亞麟涉貪汙案判刑8年,然二審審理時陳屢傳不到,目前被通緝中。(圖/翻攝自Facebook/陳亞麟)
記者吳奕靖、黃資真/高雄報導
屏東縣前枋寮鄉長陳亞麟任職期間,涉嫌透過公共工程收取回扣或就職務行為收受廠商賄賂、私用公務車等等,一審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判處8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判處1年,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然陳亞麟屢傳未到,高雄高分院日前已發布通緝。
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枋寮鄉鄉長的陳亞麟,以7674票當選,在32歲成為全台最年輕鄉長,但在2022年爆發涉嫌向廠商收回扣之貪汙案,遭到羈押起訴,同年爭取連任失敗。
一審判決內容指出,陳亞麟擔任鄉長2年期間,在招標案透過黃姓特助,並由何姓調解委員擔任白手套,向投標廠商收取回扣與賄賂;有圍標廠商為爭取承攬小額工程採購案,借用他人名義及證件參加,再買通陳亞麟使其內定成功。不僅如此,枋寮鄉公所建設課以工程管理費租賃的2輛公務車,被陳亞麟拿來做為私用。
法官認為,陳亞麟2年來收受回扣、賄賂共150萬餘元,又私用公務車,考量陳坦承犯行,均繳回犯罪所得,目前從事餐廳正職員工等狀況,依共同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共47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褫奪公權5年。
目前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然陳亞麟卻屢傳不到,高雄高分院因此於7月24日發布通緝,目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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