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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第三批青年科技人才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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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中央驻津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区委人才办、各区科协,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造就规模宏大、具有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培养一大批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根据《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开展第三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第三批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入选者计划为100名左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评选15名左右,培养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二层次评选35名左右,培养有望成为所属学科领域国内一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评选50名左右,培养有望成为我市所属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天津市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选应为自然科学领域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

申报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严守科技伦理、恪守科研诚信;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

(二)具有中国国籍,应为正式受聘于我市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在编科技人员。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第一层次应为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第二层次应为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第三层次应为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或医学领域可放宽2年。

三、申报要求

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三个层次人选均独立申报,每人每年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培养层次,且不得逆层次申请。获得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入选国家或我市相应年龄阶段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的,一般不作为本项目相应层次的推荐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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