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壢區這棟民宅裡,是人口販運集團誘騙被害人集中看管、等待安排出境摘器官牟利的地方,檢警清查已有3名被害人受騙,所幸均未遭運送出境。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指出,「集團成員以提供工作為幌,招攬被害人加入,實則要將被害人送往大陸地區進行器官摘除。」桃園地檢署表示,全案起因於偵辦另起少年刑事案件時,在手機中發現人口販運和器官買賣等關鍵字,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江姓主嫌在去(2025)年8月間統籌規劃販運路線與看管處所,由另一名江姓犯嫌負責接洽中國器官買家,其餘成員則招募3名少年加入,開出每運送1名被害人出境,就可獲得10萬到30萬顆泰達幣的優渥報酬。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靜怡說明,「本件認被告等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買賣人口及意圖營利使人出境等罪嫌。」專案小組於5月和7月發動2波搜索拘提,全案偵查終結,檢方依參與犯罪組織、買賣人口未遂及摘取器官未遂等罪嫌,將江姓被告等7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從重求處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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