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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州议会】伊斯兰宗教行政修正法案 16条文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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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9日讯)霹雳州议会今日一致通过《2026年霹雳州伊斯兰教行政(修正)法案》,全案共16项条文,且未作任何修改。

这项法案由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提呈,经亚亦君令州议员莫哈末尤斯里及甘文丁州议员莫哈末法克鲁丁分别代表政府及反对党参与辩论后,再由沙拉尼进行总结。

霹雳州议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扎希随后宣布,法案获全体州议员一致支持,并在二读及三读中通过。

沙拉尼提呈法案时指出,今次修正旨在进一步厘清权限、完善行政管理、避免法律条文重叠,以及为当前部分行政需求提供法律依据。

他说,《2004年霹雳州伊斯兰教行政法令》是州内伊斯兰教行政的主要法律之一,过去曾于2005年、2009年、2012年、2018年及2025年进行5次修正。

他指出,今次修正涉及落实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共用服务制度、协调宗教机构职能及权限、强化伊斯兰律师专业架构,以及为清真寺和祈祷室注册提供法律依据等。

“所有修正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即确保支持霹雳州伊斯兰教行政的法律架构保持清晰、有序及有效,以符合当前需求,同时不影响伊斯兰教及其宗教机构的原则与地位。”

沙拉尼说,修正案也为共用服务制度提供法律依据,涉及霹雳州伊斯兰宗教局局长、伊斯兰律法检察官、宗教执法官及清真寺官员等职位。

他指出,相关职位可从州公共服务或联邦一般公共服务人员中委任。

“落实共用服务制度并不会改变州政府在伊斯兰教行政方面的地位及权限,反而可让州政府更有系统地善用州及联邦公共服务体系的人力、经验与专业。”

此外,霹雳州伊斯兰及马来习俗理事会的职能也进一步获厘清,涵盖马来习俗相关事务,以符合《霹雳州政府成立法》的规定。

部分涉及伊斯兰法庭的条文则从《2004年霹雳州伊斯兰教行政法令》中删除,以避免与《2018年霹雳州伊斯兰法庭法令》出现重复。

沙拉尼指出,修正案也允许在伊斯兰律师监督下接受实习的见习律师出席伊斯兰法庭审讯,作为提升伊斯兰律师专业能力及素养的一环。

同时,法案也新增清真寺及祈祷室注册的具体法律条文。此前,相关注册主要透过行政方式处理,并无明确法令依据。

针对“宣礼助理”(Pembantu Bilal)被排除在“清真寺官员”定义之外,沙拉尼在总结辩论时强调,此举不会影响宣礼助理的津贴、职能、责任及地位,也不代表有关职位遭到取消。

他说,宣礼助理将继续保留,并按照现行方式管理;有关修正仅是为了让法律条文与目前的行政程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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