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及土地詐貸案,台南地方法院9月3日裁定撤銷科技設備監控後引來質疑;地院今天澄清,這是承辦法官職權行使,屬獨立審判結果,應予尊重。
台南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郭再欽涉犯土地詐貸案起訴後,承辦法官審閱相關證據資料及案情,認為改以限制出境、出海等強制處分,足以擔保日後到案接受審判。

地院表示,撤銷偵查中科技設備監控處分,是承辦法官綜合全案卷證資料、訴訟進度及相關案情後的職權行使,屬於依法確信獨立審判結果,應予尊重;當事人若不服,得依法循相關程序解決、救濟。
地院說明,此案與他案涉案情節不同,並無必然關連,且是分別獨立個案,應由各承辦法官依法認定、處理;此案所實施強制處分措施,未摻雜、考慮其他非法律相關因素,希望外界切勿任意揣測,留給承辦法官純淨審判空間。(編輯:陳仁華)1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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