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里長參選人涉嫌發送免費電影票行賄,新北地檢署諭令30萬元交保。(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劉姓里長參選人,涉嫌發送免費包場電影票給民眾,此行賄行為已違反選罷法,新北地檢署10日進行搜索、約談後,諭令劉男30萬、劉父50萬、工作人員5萬元交保。
新北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出,劉姓里長候選人在今年5月間,以無償發放包場電影票券進行賄賂,檢察官邱舒婕於本月10日指揮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前往里長參選人住處等3處實施搜索,並約談劉男等26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為劉男、劉父與1名工作人員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諭令30萬元、50萬元、5萬元交保,其中劉男父子限制出境、出海。
新北地檢署呼籲,買票賄選涉犯重罪,必將嚴加查緝,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知悉賄選情事,也請踴躍撥打檢舉專線提供線索 ,司法機關對於檢舉人之身分均會嚴格保密,且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期望全民共同維護乾淨選風,守護公平選舉及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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