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1日)判刑,屬案中證物、曾在港大展出多年的雕塑「國殤之柱」,處置方案未有定論。製作「國殤之柱」的丹麥藝術家高志活日前稱,已向高等法院、律政司及香港大學發信要求取回,但未獲回覆。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根據警方搜證及審訊文件,「國殤之柱」屬於支聯會,「 你送咗畀人哋嘅,可唔可以隨時拎返呢?」他又指,「國殤之柱」與許多煽動行動有關,認為法庭要合適處理。
李桂華:國殤之柱與煽動行動有關 法庭要合適處理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引述指,「國殤之柱」的處理方案未正式決定,但他作為控方,認為「國殤之柱」與許多煽動行動有關,稱法庭要合適處理。他又指,根據警方搜證及審訊文件,「國殤之柱」屬於支聯會。對於高志活稱要取回,他表示,「 你送咗畀人哋嘅,可唔可以隨時拎返呢?」
案件中,控方指各支聯會多年來透過「六四」晚會及設展覽等,以民主及「六四」事件之名,圖實現「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問及案件會否令市民不敢悼念「六四」,李桂華稱,在審訊過程中留意到相關紀念活動會被用作煽動,稱舉辦者要非常留心,如果涉及遊行集會,警方亦會留心做審視。
港大國殤之柱2023年5月被國安處檢走,作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證物。(資料圖片)置於港大校園的「國殤之柱」由丹麥藝術家高志活創作,2023年5月被國安處檢走,作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的證物。高志活早前在丹麥召開記者會,重申擁有「國殤之柱」,要求法庭交還雕塑。他強調當初同意在香港展出「國殤之柱」,是希望讓人在港紀念六四,並非放棄雕塑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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