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大陸《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9月15日上路,若「中國公民」違反規範,大陸官方可禁止出境。海基會副秘書長黎寶文9月14日表示,「從事科技研發」、「政府事務」、「學術研究」、「媒體採訪」或「掌握企業重要資訊的人員」,都應提升資訊安全風險意識。未來國人要注意4項法律風險與3項預先準備。 黎寶文9月14日出席「進得去、出得來?中共出入境新規定的風險與影響」座談會表示,9月15日即將施行的《出入境管理新規》,但我們不應該把這個新規當作單獨的法律風險來理解,而是應該把它放到整體法律制度的變化來觀察。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大陸已經陸續修訂各式各樣的法律,包含《反間諜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出口管制法》等多項法律,都在逐步形成一種以國家安全為核心的法律治理架構。 而9月15日的新規定並非孤立存在,它是跟既有的法制進行銜接,目的是建立全面性的人流與技術管控,以利於未來跟美國或國際社會進行進一步的技術與國際競爭。希望透過今天的機會提醒大家,未來國人應該要注意的4項法律風險與3項預先準備: 兩岸交流與國安警示 中國大陸《出入境管理新規》法律風險與安全提醒 海基會副秘書長 黎寶文 發言要點整理 「交流可以持續,但風險不能無視;往來可以便利,但安全不能妥協。」 海基會支援正常、健康、有序的兩岸交流,但交流不應以台灣人民的人身安全與法律權利為代價。9月15日施行的《出入境管理新規》非孤立存在,而是銜接《反間諜法》、《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出口管制法》等,建構以國家安全為核心的全面性人流與技術管控機制。 一、 赴陸應注意的4項重點法律風險 風險類別 核心內容與執法手段 高風險族群與影響 1. 電子資料查核風險 移民管理機關有權核查手機、iPad、筆電等電子設備,防線推進至海關邊境,大幅提高行政查驗與資料取得頻率。 科技研發、政府事務、學術研究、媒體採訪及掌握企業重要資訊人員。 2. 限制出境與法規不確定性 「危害/可能危害國安、產業安全與技術安全」等不確定概念給予極大裁量權;執法主體下放至多部門與地方政府,標準恐莫衷一是。 高科技產業、關鍵供應鏈、跨境投資或掌握重要技術者(與持有的資訊高度相關)。 3. 高風險地區管理挑戰 建立「出境安全風險防治制度」,可發布警示或勸阻人民前往特定區域。若台海情勢變化,恐影響在陸國人返台安排。 長期在中國大陸工作、就學或生活的台灣國人。 4. 國家安全概念無限擴張 (最危險風險) 國安概念定義廣泛且由官方單方認定。在台灣或境外的公共言論、學術研究、社群發言、媒體報導及工作背景,皆可能成為留置、盤查或限制出境的依據。 所有赴陸國人,尤其是有公開社群發言、特定工作或研究背景者。 二、 赴陸必備3項預先準備 1. 做好行前風險評估 了解中國大陸最新法律制度及台灣政府發布的最新旅遊安全資訊,仔細評估自身工作內容、持有的資料及產業背景是否涉及相關法律規範,將其納入風險衡量。 2. 做好資訊安全管理 採取必要資安措施,避免攜帶非必要的電子資料與敏感檔案(如研究資料、商業資訊或宗教內容)。若因工作需求必須攜帶,應事先確認必要性或尋求替代方式,降低資訊外洩的法律風險。 3. 建立緊急聯絡機制 出發前至陸委會「國人赴陸動態登錄」網站完成登錄。若在陸期間遭遇盤查、限制人身自由或限制出境等突發狀況,請儘速撥打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02) 2533-9995 海基會將持續站在第一線,與政府各機關緊密合作,隨時提供國人最新風險資訊與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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