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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老婦被誘簽下14.4萬元美容課程 市府:須在15天內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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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美容業者轉移陣地到沙鹿區攬客,一名70歲老婦到沙鹿市場買菜,被招攬誘導簽下14.4萬元的分期課程,台中市議員參選人黃朝淵踢爆業者,並協助老婦申訴;法制局表示,已經接到當事人提出的消費申訴,轉由衛生局辦理,業者須在15天內妥善處理。親民黨豐原后里議員參選人黃朝淵表示,近日接到民眾陳情,一名70歲老婦人在沙鹿菜市場買菜時,被2名美容店員攔下,發放試用包和399元體驗券,老婦隔幾天後前往體驗,不料,做到一半店員就拿出1張單子要她簽名,並以「做臉儀器要開機」為由,索要身分證。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老婦人簽完單據並給予身分證影本後,沒過幾天就接到融資公司電話,表示其簽下36期、每期4000元,共14.4萬元的分期付款,老婦大驚,其丈夫到店裡要求提供收據,店員表示無法提供,要解約,店員則說保養品已經拆封無法解約,老婦喊冤該保養品是店員自己拆的。老婦家屬投訴無門,輾轉求助黃朝淵,黃朝淵指出,該美容店原本在豐原愛買、家樂福營業,常使用這類手段,惡名昭彰,甚至曾假冒女警恐嚇他,沒想到現在轉戰沙鹿,另起爐灶,繼續坑殺民眾,呼籲民眾多加小心,買菜時要注意,千萬別簽署不明文件或交出身分證件。老婦並於日前在黃朝淵建議下,於9月11日向法制局提出消費申訴,法制局表示,目前該案已由衛生局接手,業者須在15天內妥善處理,若消費者不滿意處理方式,可以向消保官第二次申訴或消費爭議調解。法制局指出,該業者疑似在沒有充分說明且提供契約的情況下,要求簽署分期付款,將調查是否違反定型化契約,並指出,用體驗單推銷產品符合「訪問交易」的要件,消費者可以在7天內無條件解約,業者也應該在簽約前完整揭露資訊,呼籲民眾在美容消費時宜看清楚契約、問明白費用,不要急著拆封產品,若有消費疑問可撥打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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