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三重區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免費按摩方式賄賂選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戴若涵/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新北市三重區某女里長為了拚連任,涉嫌以免費按摩的方式,賄賂有選舉權的某社區大樓居民。檢方16日上午持搜索票前往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該里長候選人及相關證人等11人到案說明,訊後諭知里長候選人以10萬元金額交保。
回顧整起案發經過,新北檢日前接獲情資,三重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選民支持,以舉辦免費經絡按摩活動方式,向具有選舉權的某社區大樓居民提供具有經濟價值的免費按摩服務,藉此行求賄賂,約其為一定投票權之行使。
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檢察官隨即指揮指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於16日上午持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新北市三重區搜索該里長候選人的住處,並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該里長候選人及按摩師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新臺幣10萬元具保,按摩師分別以2萬元具保 、 限制住居,其餘8人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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