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第一貪官」之子改名換姓藏身歐洲 還入籍地中海島國
記者賴錦宏/即時報導 2026-09-30 23:5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前年底被執行死刑的內蒙古正廳級貪官李建平,涉案逾30億元人民幣。(新華社)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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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前高官李建平因涉貪31億元被執行死刑,其子李蘇超則被指早年協助轉移贓款、改名換姓藏身歐洲,並在塞浦勒斯擁有遭凍結的高價房產。
中國內蒙呼和浩特經開區黨工委原書記李建平貪汙31億元人民幣案,2年前被執行死刑,但其被通緝的兒子李蘇超仍未歸案。財新網報導稱,李蘇超改名換姓、和妻子藏身歐洲。地中海島國塞浦勒斯9月中旬凍結其當地房產,價值上億元。
財新報導,李建平原為正廳級幹部,涉及違規將商業用房轉售給國企騙取國有資金,還將拆遷工程交給他人並受賄,貪汙總額高達31億元(人民幣,單位下同),曾是中國全國貪腐之最。2024年12月,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在12月17日上午對李建平執行死刑。
據報導,早在李建平落馬前,李蘇超協助父親將部分贓款轉移境外,2016年就辦理了地中海島國塞浦勒斯的投資入籍手續,其中一項投資是購買當地一個海濱頂層豪宅。隨後,李蘇超攜妻子高冉,兩人遠走海外。
據港媒,李蘇超現年36歲,妻子是其人民大學金融學院同學,曾在德勤北京會計師事務所、中投證券(香港)工作,移居歐洲後,分別改名為Leonidas Loucas和Rhea Loucas,曾創立科技公司。塞國當局表示,李蘇超下落不明,公司註冊登記訊息顯示,Rhea Loucas(高冉)目前居住在瑞士。
先前李建平遭判時,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稱,李建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欺騙手段非法占有國有公司資金14.37億餘元,其中2.89億餘元尚未實際取得;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5.77億餘元;挪用公款10.55億餘元,其中4.04億餘元案發前尚未歸還;李建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縱容以趙文遠(已判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李建平的行為構成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應予嚴懲。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李建平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罪犯李建平宣判並執行死刑。臨刑前,李建平曾會見其近親屬。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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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李建平因何罪名與多大金額的貪腐案被執行死刑?
李建平被最高法核准後執行死刑,涉及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及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報導指其涉案總額高達31億元人民幣,屬中國重大貪腐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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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李建平的兒子李蘇超目前被指身在何處,情況如何?
報導稱李蘇超已改名換姓,與妻子高冉藏身歐洲,現下落不明。塞浦勒斯當局表示其人未能確認行蹤,而公司登記資料顯示其妻目前居住在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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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塞浦勒斯當局為何凍結李蘇超的當地房產?
財新報導指出,李蘇超早在2016年就辦理塞浦勒斯投資入籍,並購置海濱頂層豪宅,疑涉轉移贓款。9月中旬,塞國當局因此凍結其當地房產,價值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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