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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虚构事实索赔,被反向裁定向奥克兰交通局赔偿$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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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综合报道】奥克兰交通局(Auckland Transport)一名员工在一场长期的劳资纠纷诉讼中,承认自己曾作捏造事实和不实陈述。新西兰雇佣关系局(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简称ERA)日前裁定,尽管该员工获得了极其有限的胜诉,但因其持续不诚信的行为导致诉讼资源极大浪费,命令其向奥克兰交通局支付1.4万纽币的诉讼费用。

因法院颁布了禁止公开令,该员工的姓名及其个人身份细节受法律保护,不得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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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缘起:解雇合规 但停职处置不当

在此前的初步裁决中,雇佣关系局已认定奥克兰交通局对其作出的解雇决定合法合规(并非不正当解雇);但同时认为,交通局在此前的停职处理环节使其受到了不正当的不利影响。

随后,双方均就本案向雇佣关系局申请诉讼费用补偿。

涉案员工认为自己取得了部分胜诉,请求交通局向其支付1,000纽币;

奥克兰交通局要求该员工支付17,200纽币的诉讼费用。

雇主:员工虚构证据 上千页材料浪费资源

奥克兰交通局在申请中主张,该员工不仅拒绝了合理的和解提议,还在诉讼过程中存在“伪造事实、故意误导以及持续的不诚信行为”。

交通局指出,该员工在诉讼调查会议正式展开后,才迟迟承认了多项关键事实的不诚实。由于该员工此前提交了大量虚假主张,交通局不得不准备了厚达1,000多页的背景文件和140页的书面证人证言;此外,该员工自己提交的3份总计超过100页的证人证词中,也包含了大量事后被其承认系伪造的内容。交通局强调,如果该员工从一开始就坦诚相待,这些材料大部分根本无需准备。

因此,交通局申请在基础诉讼费用的基础上增加40%的惩罚性溢价。

ERA裁决:虽有微弱胜诉 仍须承担主要诉讼费

雇佣关系局成员Eleanor Robinson在裁决中表示,尽管诉讼费用不应被用作惩罚工具,且需要考虑到该员工在停职环节上的微弱胜诉,但这属于一起极其罕见的特殊案件。

“我被说服并认定,这是一起极为特殊的案件。尽管该员工获得了极其有限的胜诉,但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向被申请人(奥克兰交通局)裁决诉讼费用是最佳选择。”Robinson在裁决书中写道。

针对该员工称自己正申请法律援助且面临财务困难的说法,Robinson指出,由于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明财务状况窘迫的法律文件,法庭不予采纳。最终,雇佣关系局综合考量后,命令该员工向奥克兰交通局支付1.4万纽币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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