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韩国"检察厅"走入历史:公诉厅、重大犯罪调查厅在无厅长情况下正式挂牌

声明:本文转载自 「韩国中央日报中文」,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10月2日韩国公诉厅正式挂牌之际,不仅检察厅被同步废止, 10月2日韩国公诉厅正式挂牌之际,不仅检察厅被同步废止,"检察"这一名称本身也随之消失。图为检方在公诉厅挂牌前已陆续拆除各地悬挂的检察厅门牌及标识等。【照片来源:NEWS1】

将于10月2日挂牌的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重调厅)均在组织尚无厅长的情况下挂牌。二者本应分别承担提起公诉、维持及重大犯罪侦查这一刑事司法程序的核心职能,却在真正带领组织的检察总长(公诉厅厅长)、重调厅厅长均告缺席的情况下"跛脚"启动 。
 
在实务层面,人力不足、下级法令及系统不完善等待解决的课题堆积如山。这场旨在解体维系了78年的检察制度、重组延续了72年的《刑事诉讼法》的大手术本应经过充分商议,却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强行推进改革,如今这便是结果。

随着公诉厅的成立,"检察"这一名称将被彻底废除。检察厅将转型为不再承担侦查职能、专门负责公诉提起及维持的公诉厅,而以往由检察机关负责的大部分犯罪侦查工作,则将由重调厅取代——这一结构性讨论与决定,自去年10月废止检察厅的《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施行以来,仅仅一年内便迅速拍板定案。

厅长、人力双双空缺,跛脚上路

检方在没有检察总长的情况下确定了组织解体方案,此后又完全承受了侦查职能废除及人力缩减的连锁冲击——原因在于,自去年7月前检察总长沈雨廷卸任以来,新任检察总长一直未获任命。领导层的缺失导致检方在检察改革相关各项法律修订过程中的意见被彻底排除在外——就连检方申诉侦查权废止所带来的副作用及实务问题都没有一个可以表达的渠道。

作为检察改革核心争议、也被视为制衡、监督警方侦查最后一道安全阀的补充侦查权也遭废除,前大检察厅次长检察官具滋贤今年7月曾恳切表态"请再重新考虑一下",随即表明辞意,但局面并未因此改变。依据《公诉厅法》"公诉厅厅长由检察总长担任"这一规定,公诉厅无论是在挂牌之际、还是在正式开展业务之后,都将陷入领导层缺失所带来的不稳定与混乱之中。

距公诉厅正式挂牌仅剩一天,但目前仅有废除检察侦查权的《刑事诉讼法》完成修订,与之配套的下位法令与规则却尚未妥善完善。就连公诉厅职制方案本身也是在挂牌前十天才勉强定稿。据韩国法务部消息,须配合《刑事诉讼法》修订而完善或新设的下位法令多达137项——不仅涉及《刑法》及《民事诉讼法》,就连《性暴力处罚法》、《跟踪骚扰处罚法》等个别特别法及法务部主管相关法律,也多达61项。

"检察"逐渐消失:"大大小小的副作用恐将随之而来"

配合检察厅的废止,部分地方检察厅已提前将检察厅标识更换为公诉厅标识。这是自《检察厅法》制定以来,检察厅时隔78年首次被废止。【照片来源:韩联社】 配合检察厅的废止,部分地方检察厅已提前将检察厅标识更换为公诉厅标识。这是自《检察厅法》制定以来,检察厅时隔78年首次被废止。【照片来源:韩联社】

此外,由于"检察"这一名称本身即将消失,须完善50项总统令,明文规定检察官侦查权的各类侦查准则也须进行修订。尤其是《检察事件事务规则》,仅条文就多达300余条,法制处的审查工作正耗时良久。

韩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嘉泉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根友(音)解释称,"作为刑事程序相关法律的《刑事诉讼法》是出于政治层面分散权力的目的而修订的,加之在尚未充分打磨的状态下便通过,一段时间内大大小小的副作用恐将接连出现",并称,"检方在刑事司法体系中曾承担重要一环的核心职能——侦查权,如今在没有确切替代方案的情况下被全面废除,由此引发的巨大混乱恐怕在所难免"。目前最大的担忧在于,检方侦查真空恐将导致受害者保护与救济出现漏洞。

取代检方、负责侦查腐败、经济、毒品、网络等六大犯罪及枉法裁判罪案件的重调厅情况更为严峻。重调厅厅长尚未获得任命,就连充当"手脚"的侦查官都未能招满编制,即将迎来开门运转。虽已通过重调厅厅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程序,于上月7日就重调厅厅长候选人金志龙的任命提请获批,但民主党强硬派表态坚决反对,认为其"是亲尹检察官,也是反对检察改革的主导者"(议员金勇敏)。最终,青瓦台对金候选人展开追加审核,将任命程序推迟。

此前由检方负责的大部分重大犯罪侦查工作,如今将由新设的重调厅取代。不过,重调厅在编制尚未招满、实务人力短缺的情况下,将于10月2日正式挂牌。图为重调厅本厅所在的首尔中区Renaissance Square大楼上悬挂的重调厅标牌。【照片来源:NEWS1】 此前由检方负责的大部分重大犯罪侦查工作,如今将由新设的重调厅取代。不过,重调厅在编制尚未招满、实务人力短缺的情况下,将于10月2日正式挂牌。图为重调厅本厅所在的首尔中区Renaissance Square大楼上悬挂的重调厅标牌。【照片来源:NEWS1】

若说重调厅厅长的缺席直接关系到组织成立初期方向的设计,那么侦查官不足则可能导致重大犯罪侦查这一本职工作出现漏洞。重调厅为吸纳既有检察厅所属检察官及侦查官,曾分两轮开放特例任用申请,但报名人数仅为1962人,占全部编制(2874人)的68%左右,其中检察官仅约100余人。负责领导挂牌后组织平稳过渡、设计侦查方向的干部级(5级以上)侦查官,报名人数同样仅为212人,占编制(629人)的33.7%。

检察改革已超越理想上限,由执政党强硬派主导

李在明总统上月18日在记者会上曾表示,"检察改革的理想目标本应是将负责侦查的检察官与负责起诉、公诉的检察官相互分离,在法务部内部分设负责侦查与负责起诉的机构"。这意味着,李在明式检察改革路线图本是将现行检察厅拆分为两个机构,但均归属法务部管辖,将检察官职能划分为侦查负责及公诉提起、维持负责两大部分。与这一构想相比,如今的检察改革,已接近一种超越理想上限的极端方案。

事实上,与李在明总统的构想相悖,此次检察改革的结果是,负责侦查的重调厅并非隶属法务部,而是被新设于行政安全部之下。讨论过程中虽曾出现"(若将重调厅设于行政安全部)权力将集中于行安部"(前法务部部长郑成浩)的担忧,但最终被民主党的反对所阻拦。

在检察厅废止前,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上,检察徽标被拆除的痕迹依然可见。【摄影:金钟浩 记者】 在检察厅废止前,首尔瑞草区大检察厅上,检察徽标被拆除的痕迹依然可见。【摄影:金钟浩 记者】

检察官的职能,同样并未二元划分为侦查负责与起诉负责,而是彻底剥夺了检察官本身开展侦查的可能性。原本计划将大量侦查能力突出的检察官转派至重调厅、以保留国家侦查能力的方案,最终也未能实现——原政府方案中曾包含,若检察厅检察官转任重调厅,将被任用为"侦查司法官"的内容,但民主党批评此举"不过是把名字换成重调厅、实质仍是旧有检察厅的翻版",予以反对。

作为争议持续至最后一刻的检察补充侦查权,绝大多数专家的共识是——若予以废除,将难以对警方侦查形成制衡与监督,考虑到目前警方的能力与人力状况,实务层面的混乱在所难免。民主党内部反对废除补充侦查权的声音同样一度高涨。然而,即便如此,最终这一议题也在民主党强硬派的施压下、未经充分讨论便被抹去。

郑镇宇 记者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