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漁船違法遭台海巡水砲驅離 國台辦:後果台方自負
特派記者陳湘瑾/北京即時報導 2026-10-02 12:08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台灣海巡署雲林艦對中國籍金鯊漁船射水砲驅離。記者林保光/翻攝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兩艘中國籍漁船在東沙島附近違法作業遭台海巡驅離,金鯊船拒不配合後被水砲迫離,國台辦則指責台方並要求負責。
兩艘中國籍漁船昨天在東沙島東方27浬違法下錨作業,遭雲林艦射水砲驅離。中國國台辦表示,不得使用危險方式粗暴對待在相關海域正常作業的中國船舶船員,如造成嚴重後果,一切責任由台方承擔。
兩艘中國籍漁船「粵惠東漁75066」及「金鯊」漁船,昨天在東沙島東方27浬違法下錨作業,海巡署雲林艦廣播驅離,其中金鯊漁船未理會,雲林艦立即射水砲驅離,並在金鯊漁船失去動力後拖離至台灣限制水域,交由中國籍「海洋石油681號」工作船拖回。
針對台媒提問,國台辦回應,台灣有關方面應尊重兩岸漁民在傳統漁區作業的歷史和事實,不得使用危險方式粗暴對待在相關海域正常作業的中國船舶船員,如造成嚴重後果,一切責任由台方承擔。
昨天下午3時許,雲林艦在東沙島東方27浬、限制水域內8浬處發現粵惠東漁75066、金鯊2艘漁船違法下錨作業,依法廣播驅離,粵惠東漁立即起錨航離,但金鯊漁船拒不起錨。
海巡連續廣播3次仍無效,遂依程序採取驅離行動,從距離金鯊約200公尺處以水砲向上空噴水30秒,但金鯊漁船仍不離去,雲林艦逐步航近,改向駕駛艙噴水約90秒,迫使金鯊起錨,海巡隨即停止水砲射水。但金鯊起錨航離時卻失去動力,雲林艦全程戒護並增派海巡東沙分隊PP-10032全程戒護,確認船上人員均安。
海巡署說明,依中國船舶驅離及低致命性武器使用SOP規定,使用高壓水泵等裝備時,避免傷及易致命部位及其他第三人,雲林艦向金鯊漁船駕駛艙噴水期間,全程避開甲板上人員,未造成人員受傷,並落實人道救援,呼籲中方約束漁船勿再越界作業。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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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這起事件中,兩艘中國漁船為何會遭海巡驅離?
因為粵惠東漁75066與金鯊兩艘漁船在東沙島東方27浬違法下錨作業,已進入限制水域附近,海巡署依法廣播要求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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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雲林艦對金鯊漁船採取了哪些驅離措施?
雲林艦先連續廣播3次,之後以水砲先向上空噴射,再改向駕駛艙噴水,迫使金鯊起錨航離,並在其失去動力後持續戒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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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國台辦與海巡署對此事件各自怎麼說?
國台辦指台方不該粗暴對待中國船舶,稱若有嚴重後果責任由台方承擔;海巡署則強調依SOP執法,避開人員並未造成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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