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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宪政危机 | 10前行政议员挑战州政府等 入禀要求革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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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国内:森10行政议员被革职|森10名前行政议员入禀挑战森严端决定 申请法庭宣判革职无效森州10名前行政议员正式入禀芙蓉高庭,挑战撤销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的革职无效。(档案照)

(芙蓉7日讯)森美兰州10名前行政议员挑战州政府及州秘书撤销他们州行政议员委任的决定,并要求芙蓉高庭宣判有关革职决定无效、非法及不具法律效力。

他们是于周一(5日)通过Tetuan 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事务所向芙蓉高庭入禀有关诉讼。

这10名起诉人分别是宁宜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法依扎、真蓬州议员拿督赛夫巴哈里、巴弄州议员拿督慕斯达法、真纳州议员萧康骏、拉务州议员西蒂诺乌迈拉、良冷州议员拿督莫哈末阿斯纳、小甘密州议员拿督拉扎里、斯汀州议员莫哈末菲鲁斯、双溪镭州议员拿督莫哈末拉兹和利民济州议员苏海米占。

根据所取得的法庭文件,所有起诉人要求法庭宣判有关撤销行政议员委任的决定无效、非法及不具法律效力。

他们质疑,除了州务大臣之外,州行政议员的委任,是否可以在没有州务大臣劝告的情况下,仅凭森州最高统治者单方面撤回御准而予以取消。

也要求获赔偿

有关文件指出,起诉人也要求获得一般赔偿、惩罚性赔偿及加重赔偿,以及利息和诉讼费,同时也要求法庭裁决有关取消行政议员委任权力的宪法问题。

根据有关文件,他们所提出的宪法问题是:根据1959年森美兰州宪法的正确诠释,一名州行政议员是否可以在没有州务大臣劝告的情况下,仅通过森州最高统治者撤回御准而被革职。

他们也质疑,宪法中规定行政议员的任期为“在最高统治者御准期间担任职务”的条文,是否赋予森州最高统治者不受限制的权力,可单方面取消有关行政议员的委任。

21日线上聆审

有关案件定于10月21日,通过Zoom线上进行聆审,并由法官罗兹马瓦审理。

另一方面,代表上述10名州议员的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里占证实有关诉讼。

他说,有关申请获得10名州行政议员各自提交的10份宣誓书,以及州务大臣另外提交的一份宣誓书支持。

9月20日,森美兰州10名行政议员的委任被撤销,并即时生效。有关决定获得森州最高统治者端姑慕力兹御准,依据的是1959年森州宪法第38(5)条文。

有关事项尔后于森州政府宪报,并刊登于《森州法律附录》第79卷、第39期。

有关事项刊登于森州政府宪报,该宪报作为《法律附录》第79卷第39号出版。

有关宪报指出,上述10名行政议员在出任州行政议员之前,已于8月7日在端姑慕力兹面前宣誓,并签署效忠宣誓书后,正式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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