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一名男子多年来屡次因偷拍女子裙底被判坐牢,最近一次出狱后却还是再度犯案,短短两个月内偷拍约20名女子,法官再度判他坐牢之余警告他如果再犯,可能面对鞭刑。
亚洲新闻台CNA报道,41岁的被告Gary Huang Kunjie昨天(23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偷窥罪,被判坐牢28周,这比控方促判的22周到25周还要长。
义顺纳福城电动扶梯偷拍裙底
根据案情,今年6月20日,被告下班回家途中,在义顺纳福城(Northpoint City)购物商场看到一名他觉得有吸引力的女子,于是尾随她走上电动扶梯。之后趁女子不注意,把手机伸到她的裙底偷拍,随后观看视频满足个人性欲,再把视频删除。
被告也承认,今年5月至6月期间,他平均每周偷拍约两次,涉及约20名不同女子。
他每次偷拍后,都会观看有关视频满足性欲,然后删除,因此警方无法起回任何偷拍影像。
今年7月8日,警方公共交通保安指挥处人员在卡迪地铁站展开行动时扣留被告,随后对他展开调查。
法庭文件没有说明警方当时为何扣留他。
2018年起多次因偷拍裙底坐牢
资料显示,被告从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以及2025年,都曾因类似偷拍罪行被定罪判监,其中一次刑期超过60周。不过,多次入狱仍未能阻止他继续犯案,刚出狱不久又再重蹈覆辙。
控方要求判监22周至25周,但法官认为,被告是重犯,也已承认在两个月内频繁偷拍女子,控方建议的刑期明显偏轻,质疑控方为何没有要求鞭刑或改造性监禁。
改造性监禁是针对屡次犯罪者的长期监禁刑罚,刑期介于五年至14年。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亲自求情称难以维持稳定工作,压力大,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他说,自己无法妥善管理心理健康,容易受到压力影响。虽然他目前仍在寻求精神科治疗,但依然无法应付现有工作的压力。
被告在庭上几乎落泪,并表示后悔没有好好照顾年迈的父母。
法官:这是最后一次机会 再犯应考虑鞭刑
法官对被告可能再次犯案表示担忧,但接受他会努力改过自新。
法官强调,这将是被告最后一次机会,如果日后再次犯下同类罪行,法庭应考虑判处鞭刑。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坐牢28周,比控方要求的最高25周多出三周。
偷窥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任何组合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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