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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毒駕致死累犯可判死刑!沈伯洋等未投票 蔣辦:欠社會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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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修法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 。(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立法院修法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判死 。(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修正通過藍白黨團共提的《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將毒駕致死經有罪確定於10年內再犯致死者,將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時未投票,當中也包含參選台北市長的立委沈伯洋。對此,蔣萬安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楊沛緰說,此次修法將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入法,沈伯洋卻未投票,「究竟是黨意凌駕民意,還是放不下『不要有死刑』的主張?」

針對沈伯洋未參與加重毒駕刑責修法表決,蔣萬安競選辦公室發言人楊沛緰批評,毒駕零容忍,不能只喊口號,此次修法將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入法,沈伯洋卻未投票,「究竟是黨意凌駕民意,還是始終放不下過去『不要有死刑』的主張?」

楊沛緰說,沈伯洋既然參選後聲稱立場接近支持死刑,為何到了關鍵表決,卻不投下支持票?沈伯洋對嚴懲毒駕的態度,必須向人民交代!」

楊沛緰指出,2013年酒駕肇事問題引發社會關注,時任總統馬英九為遏止酒駕,要求相關部會研議將酒駕納入預防性羈押,並推動將酒駕刑事處罰的吐氣酒精濃度門檻,從每公升0.55毫克降至0.25毫克。然而,沈伯洋當時卻寫下「酒駕預防性羈押?我比較贊成腦殘政客羈押」、「對政策有不同意見,可以討論、提出方案,但沈伯洋當時給社會的回應,卻是『腦殘政客』四個字!」

在死刑議題上,楊沛緰表示,沈伯洋2020年曾在廣播節目明確表示「我是主張不要有死刑」,如今卻以《死刑肯定論》作者最終支持死刑,宣稱「跟我現在的立場比較相近」。然而,他2018年介紹同一本書時,卻稱「原則上算是一個詐欺的書名」、「並不是那麼支持死刑」。

楊沛緰質疑,「同一本書,過去用來談對死刑的質疑,現在又拿來說明自己接近支持死刑,請沈伯洋回答,難道理念改變是因選舉考量?」

楊沛緰強調,沈伯洋曾說「死刑是中央的議題」,但他自己就是立法委員,此次修法更涉及毒駕再犯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既然是中央議題,沈伯洋就有責任以立委身分清楚表態。是否支持?為何未投票?不能談到責任就搬出中央權責,卻忘了自己正是握有修法權力的人」。

楊沛緰表示,從過去嘲諷酒駕羈押、主張不要死刑,到未參與此次表決,沈伯洋欠社會一個完整交代,「市民期待的是沈伯洋如何履行職責,不是如何解釋自己說過的話」。

▲▼天母三玉宮賴總統參拜揭匾典禮-沈伯洋。(圖/記者黃克翔攝)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圖/記者黃克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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