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日讯)两名男子涉嫌持巴冷刀企图抢劫一名珠宝供应商,企图劫走价值820万令吉的珠宝,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双双否认有罪,获准各以1万5000令吉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是35岁的销售员陈卡胜(译音)及30岁的机械师陈建安(译音)。他们被控于10月14日上午10时,在十五碑一间酒店前,持一把巴冷刀,企图抢走属于30岁珠宝供应商童正辉(译音)的3个手提袋。袋内装有各种款式的珠宝,总值820万令吉。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93条文(企图抢劫)及第397条文(持械抢劫),并与第34条文(共同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在依据第393条文判处最高7年监禁及罚款;另外,根据第397条文,则可判处最高14年监禁、罚款或鞭笞。 各1.5万保外30日过堂 副检察司沙菲卡以有关罪行不属可保释罪行,以及涉及珠宝价值高昂为由,不建议让两名被告保释。 代表两名被告的律师雷文库玛则申请让两人保外候审。 他指出,已婚的陈卡胜须供养一名8岁孩子、妻子及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的父母;至于已离婚的陈建安,月收入2000令吉,须供养一名9岁儿子及父母。 地庭法官诺艾妮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两人每月到住家附近的警局报到一次,直至案件审结,同时不得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 法庭择定11月3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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