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在第20届总统选举期间公布虚假事实被起诉,一审所判刑罚已达到当选无效标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若尹锡悦最终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更重刑罚,国民力量党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此前获得补偿的397亿韩元总统选举费用。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审判第2-1庭(审判长白昇烨)4日下午2时对尹锡悦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一案作出二审宣判,宣布“驳回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一审量刑。
尹锡悦被控在作为第20届总统选举候选人期间,于2022年1月17日出席佛教领袖论坛成立仪式并接受采访时公布虚假事实,称“经党内人士介绍认识了‘乾津法师’全成培(音),从未与妻子金建希一起见过他”。他还被控于2021年12月在宽勋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谎称,自己“从未向2012年因涉嫌受贿接受警方调查的前龙山税务署署长尹宇镇介绍过曾在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任职的李某律师”。尹宇镇是与尹锡悦关系密切的前水原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尹大镇的哥哥。
今年7月,一审法院认定针对尹锡悦的全部指控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审判庭指出:“候选人在总统选举期间,就选民高度关注的问题公布虚假事实,犯罪情节十分严重。”特别检察组(特检组)在一审中曾提请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尹锡悦方面在二审中仍坚持无罪,主张相关言论不能被认定为虚假事实。尹锡悦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提问只有2秒,回答也只有1至2秒。这样解读那段问答,认定是公布虚假事实,甚至讨论当选无效,我怀疑这是否是正常的判断。”他主张,特检组歪曲了其发言的语境和措辞。
特检组则在二审最后一次庭审中,提请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尹锡悦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特检组表示:“当时的总统选举是韩国宪政史上以最小票差分出胜负的一场极其胶着的选举。”“从支持率走势、选举结果和得票率差距来看,有理由认为本案的犯罪行为影响了选举结果。”
根据《公职选举法》,因选举犯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更重刑罚,且判决最终生效的,当选无效。推荐该候选人的政党也须返还此前获得补偿的选举费用。因此,若尹锡悦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金或更重刑罚的判决最终生效,国民力量党须返还第20届总统选举时从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获得补偿的397亿韩元选举费用。
朴高恩 记者
韩語原文: https://www.hani.co.kr/arti/society/society_general/1285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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