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煦棱。
“1996年申请还是批准?别拿前朝审批模糊现任州政府的责任!”
民政党槟州妇女组副主席王煦棱质问,槟州政府先称垄尾刘玉水花园后方山坡发展计划早在1996年获批,如今却披露2006年才取得规划许可。
“1996年究竟是申请还是批准?州政府一再强调前朝的审批历史,是否试图把责任推向前朝,淡化现任政府过去18年的审批与监管责任?”
她周四(5日)发文告指出,根据州政府官方刊物《珍珠快讯》10月27日报道,首长曹观友表示有关发展计划早在1996年已获批准。然而,行政议员方美铼11月4日在州议会披露的审批时间线,却显示1996年是首次提出申请,直到2006年4月20日才取得规划许可。
“如果1996年已经批准,那当年究竟批准了什么?2006年取得的规划许可又是什么?州政府必须公开相关文件,清楚说明两者区别,不能把不同阶段的批准混为一谈,更不能让公众误以为,30年前的批准就涵盖后来所有规划变更和施工工程。人民要的是完整审批事实,而不是一再听到前朝年份。”
她指出,2008年槟州政权更替后,有关发展计划仍经历多次变化,包括2015年提出47层高楼方案、2022年提出35层可负担房屋方案,以及2023年至2024年涉及的规划和技术审批。这些阶段分别由谁批准、附带什么安全条件,以及是否经过新的风险评估,州政府必须逐项交代。
“前朝批准了什么,可以查;现任政府批准了什么,计划修改了什么,更应该查。发展计划可以不断修改,但监管责任不能一直停留在1996年。”
她提醒,民政党早在2017年已陪同刘玉水花园居民反对当地山坡发展计划,当时居民已对斜坡安全及山泥滑落风险提出警告。如今发生夺命土崩,州政府有必要说明,当年如何处理居民的反对意见,之后是否持续评估风险,以及有关安全隐患是否获得解决。
她也指出,据方美铼在州议会的说明,槟岛市政厅今年8月曾到现场检查,并向发展商委任的工程顾问发出涉及侵蚀与泥沙控制设施,以及受扰动山坡防护措施的改善指示。
“既然事发前已有检查及改善指示,发展商是否完成整改?槟岛市政厅有没有复检?最后是谁确认工程可以继续?这些都是现任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必须回答的问题,不能因为最初的审批发生在前朝,就忽略后来18年的监管责任。”
不能仅凭早年批准历史 忽略后续审批监管责任
王煦棱强调,审批是否合法、施工是否安全,以及监管是否到位,是三个不同的问题。州政府不能仅凭早年的批准历史,就让公众忽略后续审批及监管责任。
她促请州政府公开1996年至2024年各阶段的申请、批准、规划变更、地质评估及工程监督记录,明确区分不同性质的准证,并成立独立州级调查委员会(SCI),彻查发展商、承包商、顾问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同时制定山坡发展白皮书,全面检讨审批、监管及执法制度。
“人民要知道,为什么经历这么多次审批与技术审查,最终还是发生夺命事故?”
她强调,前朝责任可以追究,现任州政府的责任更不能回避。由曹观友领导的槟州政府必须接受独立调查,厘清各阶段的审批与监管责任,不能让政治上的前朝与现任之争,模糊了真正需要追究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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