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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新收费结构获17万司机伙伴加入 陆兆福:平均佣金率维持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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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加入新收费结构的Grab司机,收入较加入前提高超过6%。

根据Grab展开概念验证测试(POC),截至今年5月31日,共有17万944名Grab司机伙伴选择加入新收费结构,平均服务费佣金率维持在18%,有效佣金率则为15%。

交通部长说:“截至5月31日,Grab数据显示,共有17万944名司机伙伴选择加入新收费结构…..加入新收费结构的Grab司机每分钟交通间隔收入自概念验证测试开始以来持续增加,较加入前提高超过6%。”

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根据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2018年第2号指南:中介业务下的电子召车服务指南》以及《2024年电子召车车辆中介业务执照服务水平要求》规定,电子召车平台向私人车辆司机征收的每趟行程佣金不得超过20%;至于的士、租车、机场的士及豪华的士的每趟行程的佣金则不得超过10%。

他说,包括Grabcar在内的电子召车服务平台供应商及营运商曾提出采用更具动态性、能够适应电子召车服务实际情况的新收费结构,即让每趟行程的佣金率可以灵活调整,但每周或每月的平均佣金率不得超过20%。

他说,为了评估这项新收费结构的成效,交通部批准Grab展开概念验证测试,在这项测试下,新收费结构称为Grab服务费(GSF),每趟行程的佣金率可根据行程距离、地点及所需时间以及从原本乘客下车地点实时移动至新乘客上车地点的情况作出调整。

他说,Grab定期向交通部及陆路公共交通机构,汇报和更新GSF概念验证测试的执行情况。

不过,他表示关注并重视电召车司机面对的情况及他们提出有关电子召车平台营运商(包括Grab)降低佣金率的诉求,以更透明及公平的方式提高司机收入。

他说,交通部正进行《巴生谷公共交通策略计划研究》(PSPA-LK),和人力资源部进行的《马来西亚零工工作者公平薪酬结构研究》,进一步深入检讨电子召车平台佣金上限的规定。

他说,预计上述两项研究将在今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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