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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社工一審被判2年,「過失致死」檢辯攻防一次看懂|這裡開始

外来客 • 2026-08-14 0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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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凯凯案出养社工陈尚杰一审被判过失致死罪,有期徒刑两年。本案争议焦点不在于单纯的“见死不救”,而在于法律上如何界定社工对儿童的保护义务边界,以及在多重社会安全网协作下,权责归属与注意义务的履行程度。

🔍 关键事实/论据

  • 案件背景:2023年底凯凯案震惊社会,保姆刘彩轩、刘若霖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18年。出养社工陈尚杰经7个庭期、13位证人作证后宣判。
  • 控方主张(检方)
  • 凯凯生母判刑失踪,外婆将孩子转介至儿福联盟,陈尚杰成为唯一联系管道,具有“保证人地位”及监督责任。
  • 社工在9、10、11月进行三次例行访视,虽记录到头部瘀青、掉牙等异状,但未采取更积极措施(如增加频率、不预约突袭),违反注意义务。
  • 辩方主张
  • 主要照顾者为保姆,社工仅每月访视一次,不应取代保姆成为法律上的性命担保人。
  • 社会安全网涉及新北市社福中心、台北市居托中心等多单位,权责难以厘清且无白纸黑字依据。
  • 社工基于信任合作关系,保姆回应合理且有合格证照,社工无法透过访视挖出刻意隐瞒的真相。
  • 法院认定:社工对保姆有实质监督权限,是最能掌握状况的人。因偏听保姆说法,未发现身心异常变化,存在相对严重的过失。

⚖️ 结论

  • 陈尚杰犯过失致死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伪造文书部分因无法证明故意且非重大,宣判无罪。
  • 判决基于个案事实认定,虽未直接针对社工整体职务,但预计将对社工界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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