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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质疑】残疾男子实名控诉:在交警大楼被打伤,为何最后却因袭警罪获刑?

外来客 • 2026-08-16 1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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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 质疑重庆乌锡县(转录中亦作欧西、沃岐等,此处依语境统一为乌锡)司法机关在“袭警罪”案件中存在枉法裁判,利用刑事手段掩盖公职人员暴力执法事实。
  • 认为当地警方、检察院及法院通过立案、关押、逼供及判决缓刑,将受害者马超新定性为违法者,以规避国家赔偿及行政追责。
  • 指控办案部门故意隐瞒关键证据,切断受害者向上级机关维权的渠道,损害司法公信力。

📝 关键事实与论据

  • 事件起因:2021年5月,马超新购买残疾代步车,一个月后因未办牌照被乌锡交巡警大队扣押。为退车,其于2021年7月22日前往交巡警大队寻找大队长文斌。
  • 冲突经过:据马超新陈述,文斌拒绝协调并转身离开,马超新追问时,文斌伸手戳伤其眼睛。马超新本能抬起残臂阻挡,意外碰到文斌额头。随后文斌重击马超新太阳穴,致其倒地、脑震荡及呕吐。
  • 办案争议
  • 警方未调查文斌打人事实,反而将受伤的马超新押至派出所逼签认罪认罚书,马超新拒绝后再次送医,随后被关押看守所两个月零八天。
  • 2021年9月29日,乌锡县人民法院提审时,法官警告若不认罪将判处半年至一年刑期。
  • 法院依据王金城、陈远月、向丽、于金文、张成年等内部人员证言及文斌伤情报告,判处马超新袭警罪,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 申诉受阻:马超新向乌锡县公安局、纪委、法院及重庆市检察院申诉,均被要求自行找证据。向重庆市公安局纪检组及市委巡视组举报后,巡视组交办乌锡县处理,但办案部门取消书面答复,改用电话敷衍,且无法提供判决书原始证据,最终联系中断。
  • 其他指控:辩护律师周定文在压力下劝马超新撤诉;办案警官高某隐瞒文斌先动手事实。

⚖️ 结论

  • 该案件暴露出基层司法系统中“袭警罪”被异化为压制行政追责、掩盖公职人员暴力的工具。
  • 呼吁重庆市委书记袁家军及相关监督部门严肃重视此案,追究乌锡县办案部门及涉案公职人员责任,以捍卫法治尊严。
  • 马超新声明对举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持续公开质疑以寻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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