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左)涉丟包乘客温男,害温男遭後車輾斃,林男出庭透過律師團提交手抄佛經,爭取日後審理時有利量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多元計程車司機林宇濬將酒醉乘客温男丟包台64線快速道路高架道上,導致温男遭後方4輛來車輾過慘死,林男涉犯遺棄致死罪嫌,新北地院將選任國民法官參審,預定赴事發現場封路履勘,而4位後車駕駛被控沒注意車前狀況、涉犯過失致死、肇逃等罪嫌,新北地檢署查明警員到場都來不及封路示警,以證據不足為由,將4名後車駕駛均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勘驗林宇濬、4名後車駕駛與1位路過運將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顯示,被害人温男今年(2026年)1月25日凌晨2點07分許,搭乘林男駕駛的多元計程車,2點19分5秒,林男出聲叫温男「腳不要踹」,隨即於2點19分44秒,停靠台64線高架道西向指標27.5公里中和路段路邊,2點19分57秒,林男駛離。
2點21分37秒,1位李姓運將開小黃經過現場外側車道,短短3秒影像,可見温男呈現「大」字形躺在內側車道,不知生死,接著陳姓男子與邱姓男子,在2點22分8秒與42秒,先後開車輾過温男。

▲不起訴處分書揭露警員獲報趕到温男躺臥台64線快速道路現場,來不及攔阻後車輾過温男。(資料照/記者陸運陞翻攝)
不起訴處分書首度揭露,陳、邱2人停在路邊報案,警車於2點29分37秒到場,只見温男一動也不動,但來不及封路示警,約2分鐘後,魏男與簡男接連開車輾過温男,相隔僅1秒,且2人逕自駛離。
陳男4人到案均自認無罪,強調半夜視線不佳、來不及閃避甚至不知橫在路上的物體是人,訊後各交保1萬元到5萬元。陳男說沒想到會有人躺在快速道路上,看到温男時僅剩10公尺距離、超出人的反應極限,邱男說以為地上的陰影是紙箱,魏男堅稱不是他撞死温男、很遺憾輾到温男,開小貨車的簡男說以為壓到別人掉落的排氣管等零件。
檢方委請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鑑定事故的路權爭議,2度被婉拒。檢方依證人李男說法,印證温男倒地路段,路燈有間隔、會出現明暗明暗交錯狀況,加上温男穿深色衣物,半夜躺臥路上,確實不易被辨識為人體,一般駕駛也難以預見路上會有人躺著,不能僅因4人輾過温男,就認定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林宇濬(左2)透過律師團聲請封路勘驗獲准,開完庭不回應記者質疑。(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此外,温男死狀甚慘,法醫解剖研判,温男是遭「第一輛車」輾壓頭部破裂,造成顱骨顏面粉碎性骨折、腦部嚴重碎裂傷而死,檢方查明4輛後車行車記錄器,都沒拍到車前狀況,僅陳男的後向鏡頭,錄到温男頭部與上半身彈起。
檢方認為無法確認4名後車駕駛,誰是輾過温男頭部致死的「第一輛車」,而輾過温男逕自駛離的魏男與簡男,辯稱沒察覺撞到人,依當下視線昏暗狀況、尚非無稽,現有證據未達無合理懷疑程度,將4名後車駕駛均不起訴處分,4人所涉過失致死罪嫌,得聲請高檢署再議。
本案被害人温男畢業於政治大學、擁有新聞系與企管系雙學士學位,堪稱學霸,事發時在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再過1個月就退伍,他休假酒後搭林男駕駛的Bolt多元計程車要回新北市板橋區住家,遭林男丟包路邊,因而發生憾事。
林男辯稱温男狂踢椅背不聽制止、又吵著要在高架橋下車,檢方勘驗林男行車記錄器,確認温男醉躺後座、幾乎全程沒說話,戳破林男謊言,起訴林男涉犯遺棄致死罪嫌。
新北地院准許辯方聲請,訂於今年11月4日選任國民法官開審第3天的下午2點多,全體合議庭法官與檢辯雙方,到事發路段封路履勘40分鐘,若最終成行,將是國民法官參審新制的創舉,但現有3位職業法官於本月(8月)26日年度調動全部更換,仍待接手的法官確認履勘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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