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维网综合报道】 新西兰独立警察行为监管局(IPCA)今日(8月13日)发布调查报告指出,2023年7月发生于奥克兰高速公路的一起追捕事件中,一名骑警以近200公里/小时的速度追捕一名摩托车手,后者随后车祸身亡。报告认定,这场长达11公里的追捕“缺乏正当性”,且是导致该起致命车祸的“主要诱因”。
根据这份报告,涉事警员对风险的评估存在“根本性缺陷”,且在追捕过程中未与警方通讯中心建立联系。警方的行为不仅具有危险性、严重违反警察内部操作规范,且未能接受任何上级指挥与控制系统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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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里高速追逐 最终撞击灯柱身亡
这起致命追捕发生于2023年7月13日,起始于Henderson的Lincoln Rd匝道附近,起因是一起关于交通拦截的误会,最终止于Greenhithe的Tauhinu Rd出口匝道。
死者后来在法院诉讼程序中被证实为Levi Proctor(报告中称为“Z先生”)。当时Proctor驾驶一辆红色杜卡迪(Ducati)摩托车,在驶近匝道并刹车时,车速仍高达130至144公里/小时。他因未能成功过弯,最终撞上路灯柱当场身亡。
测速摄像头及监测数据显示:两人在3分58秒内行驶了10.8公里,整体平均时速高达162公里/小时。沿途最高时速达到180至187公里/小时。涉事警员最高追捕时速达到186至192公里/小时。
否认追捕遭驳回 判定“风险评估严重失当”
尽管涉事警员向IPCA称自己当时“未在进行追捕”,但IPCA在报告中明确驳回了这一说法。
“我们不同意该警员的说法。很明显,他当时就在追捕Z先生。他在近11公里的路程中紧随其后,多处路段保持极近距离且高速行驶,全程绝大多数时间均开启了警灯和警笛。”
IPCA指出,这名警员严重高估了自己兼顾风险与做出合理决断的能力。在进入SH16公路后,鉴于其无法与通讯中心取得联系且追捕车速极高,该警员本应立即放弃追捕。
IPCA强调,Proctor涉嫌的交通违规行为,根本不足以证明警员以如此高的车速持续追逐是合理的,警员与死者的高速驾驶行为均对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了严重伤亡威胁。
涉事警员患癌 已从警队主动辞职
在刑事诉讼方面,该名涉事警员最初被控“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罪”。但在去年的审判中,陪审团裁定该项罪名不成立,改判“危险驾驶罪”成立。
法庭获悉该警员目前处于癌症缓解期,且曾受到帮派威胁,因此批准对其实施永久姓名禁制令。最终,法官对其判处有罪判决并当庭释放,吊销其驾照6个月。
在内部程序方面,警方于今年4月对该警员启动了雇佣调查程序。在程序即将在接近尾声时,该名警员已主动从警队辞职。
警方回应:接受监管局调查结论
面对IPCA的调查报告,Waitematā警区代理指挥官Simon Walker代表警方发表声明,表示完全接受并认可IPCA的调查结论,并对死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Walker指出:“公众有权要求警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展现出良好的专业判断力,并恪守最高标准的行为规范。此类事件对所有涉事人员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再次提醒我们,在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合理的专业判断和有效的风险评估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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