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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会儿童专员:别等问题发生 学校应建立防霸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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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4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办公室促请所有教育机构,包括政府学校、宗教学校、伊斯兰宗教寄宿学校及私人教育机构,建立全面的儿童保护及防霸凌机制,切勿等到揭露遭遇后才采取行动。

该会今日发文告,对吉打州一所宗教寄宿学校一名9岁儿童,涉嫌遭学生霸凌一事表示高度关注。

文告指出,据报该名儿童不仅身体受伤,也蒙受心理创伤,目前更因害怕而不敢重返校园。

该会强调,每名儿童都有权在安全、获得支持及有尊严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免受暴力、虐待、恐吓及霸凌,所有教育机构都有责任保障其照护儿童的安全与福祉。

该会促请教育机构建立及落实全面的儿童保护与防霸凌机制,包括制定明确程序,以预防、举报、调查及处理霸凌事件,并在寄宿环境提供足够监督。

“此外,校方也应设立保密且对儿童友善的投诉管道,一旦发生事故须立即通知父母或监护人,并及时提供医疗、辅导及心理社会支援。

“教师、宿舍管理员及其他职员也应接受适当筛查和培训,以辨识霸凌、虐待或情绪受压的迹象,并立即采取行动。”

主动识别风险

该会说,儿童安全不能单靠受害儿童自己勇敢说出遭遇,教育机构必须建立主动机制,及早识别风险和警讯,在情况恶化前介入。

同时,举报霸凌的儿童不应因此面对报复、污名化、损失或任何形式的歧视。

该会也提醒父母及监护人,2026年反霸凌法令已于今年6月16日生效,在当天或之后发生的霸凌事件,可通过法令下的机制提出投诉。

涉及教育部管辖学校的案件,可先向校方投诉,由校内反霸凌委员会采取行动;若有关学校或教育机构并未在教育部注册,包括相关私人或宗教教育机构,父母或监护人可直接向反霸凌仲裁庭提出投诉。

该会指出,仲裁庭可视个案情况,下令采取道歉、辅导、赔偿或偿还因事件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医疗费等补救措施。

不过,若有关行为可能构成刑事罪行,特别是涉及肢体攻击、严重伤害、威胁或儿童安全面临即时风险,家长仍应报警,反霸凌仲裁庭机制并不能取代或阻止警方展开刑事调查。

该会促请政府及相关当局确保所有教育环境,包括私人及宗教教育机构,都受到具约束力且一致执行的儿童保护及防霸凌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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