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花6千萬買下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店面,離婚前贈與給前夫趙建銘,她自爆「錯到想殺死自己」。(程炳璋攝) 字級設定:小中大特
陳幸妤對於離婚的細節、房產及孩子的問題都不願向媒體說明。(郭良傑攝) 自爆離婚的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13日晚續爆料,價值至少6千萬元的趙建銘診所店面,她於民國109年購入,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登記在前夫趙建銘名下,唯一留給自己的只有貸款。她爆料離婚前贈與「錯到想殺死自己」,呼籲大家不要犯下一樣的錯誤。律師李奇芳表示,若夫妻贈與的法律程序沒問題,陳幸妤將無法追討這間店面。
據傳言指出,陳幸妤負擔位在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的趙建銘骨科診所店面6千萬元購屋及貸款,在112年完成夫妻贈與手續,房屋全部登記到趙建銘名下,在114年7月陳幸妤付清該房屋貸款後,兩人才正式離婚。對此,陳幸妤14日都不願證實,有關房屋的事請媒體自己去查,至於離婚、房產及孩子的問題很複雜,她不便多說。
陳幸妤貼文強調,自己沒有A錢,靠貸款贈與6千萬元的店面給趙建銘。她並提醒「順便告訴大家,夫妻贈與後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請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會錯到想殺死自己」。
對陳幸妤無法在離婚後取回贈與房屋一事,律師李奇芳指出,夫妻間贈與房產確實存在日後難以取回的風險,若希望保留後悔取回的可能性,贈與時可以透過契約進一步保障。
李奇芳律師表示,贈與後可能取回的機會,除非受贈方有涉及詐騙、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或雙方事前有協議,受贈方未依約達成,贈與方才能再提告討回,陳幸妤的贈與看起來是沒有取回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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