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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宿性侵遠房親戚2次 花蓮男認罪150萬和解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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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劉姓男子涉嫌兩度性侵借住家中的遠房女親戚,花蓮地方法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共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法院審酌劉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150萬元調解,加上被害人同意給予機會,依法酌減其刑並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且不得騷擾被害人,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劉男與A女(化名)為遠房親戚,去年10月A女前往花蓮探訪,借住劉男位於吉安鄉的住處,當晚兩人一同外出聚餐飲酒。判決書認定,劉男分別於當晚聚餐結束搭車返家途中,以及隔日上午,兩度違反A女意願,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A女事後告知親友並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查獲,由花蓮警方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後起訴。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法院審理時,劉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於去年12月透過法院調解成立,同意賠償150萬元,以分期方式按月給付,截至言詞辯論終結前已累計給付69萬元,A女也在調解筆錄中表明體諒劉男悔意,同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判決書指出,考量劉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持續依約履行賠償,堪認確有悔意及積極彌補過錯之誠意,加上其為國中畢業智識程度、目前從事模板工程、需扶養2名在學子女,且近5年並無其他犯罪紀錄,綜合上述情狀認暫不執行刑罰為適當,宣告緩刑5年,須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完成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緩刑期間並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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