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客网

韩国时隔16年重启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追缴

声明:本文转载自 「韩联社中文」,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韩联社首尔8月16日电 据韩国法律界16日消息,《关于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收归国有的特别法》将于12月3日起正式施行。随着该法落地,韩国将时隔16年重启国家层面的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追缴工作。

《关于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收归国有的特别法》在国会获通过。 韩联社

《关于将亲日反民族行为者财产收归国有的特别法》在国会获通过。 韩联社

据介绍,该法旨在填补首届亲日财产调查委员会解散后,韩国长期缺乏法定专门机构调查、认定新发现亲日财产的制度空白。为防止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后代隐匿、转移相关财产,新法明确规定,即使涉事财产已经被处置,其处置所得也可予以追缴。新法还增设举报奖励条款,对发现并举报亲日财产者发放奖金。

首届亲日财产调查委员会于2006年7月至2010年7月运行,其间决定将168名亲日反民族行为者名下的2359宗土地收归国有,并对24名亲日者后代已转让给第三方的财产作出亲日财产确认决定。政府当时共追回市值237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亿元)的财产。

法务部已于今年6月组建筹备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配套法规和调查方案。据悉,今后追回的亲日财产将优先用于殉国先烈和爱国志士事业基金。(完)

6月22日,法务部长官郑成湖(左)向筹备工作组组长李永昌(音译)颁发任命证书。 韩联社/法务部供图(图片严禁转载复制)

6月22日,法务部长官郑成湖(左)向筹备工作组组长李永昌(音译)颁发任命证书。 韩联社/法务部供图(图片严禁转载复制)

[email protected]

【版权归韩联社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复制和用于人工智能开发及利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