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總統府國務機要費遭全數刪除凍結,並將「總統公布五項法律案」列為解凍門檻,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嚴正回應,相關解凍條件與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執行情形及預算監督毫無直接關聯,此舉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影響總統依法行使憲政職權,已逾越預算監督合理範圍,呼籲立法院不應混淆國會監督與憲政權責的界線。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藍白立委挾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針對總統府主管「國務機要」編列的3000萬元預算,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要求總統賴清德依憲法公布遭擱置的五項法律案,並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經費。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針對媒體詢問,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提出說明:首先,今年度總預算遭立法院延宕審議,總統府此前國務機要費相關花費均依「預算法」規定,在法定範圍內覈實支用;至於三讀後相關經費如何處理,將由主計單位依法律規定辦理。郭雅慧指出,國務機要費自民國38年度開始編列,現行每年3000萬元的規模,歷經馬英九、蔡英文及賴清德三任總統、跨越不同政黨執政,103年度至113年度連續11年未曾遭刪減或凍結,這項經費主要支應元首行使職權所需的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及贈禮等,包括關懷弱勢及社福團體、向庇護工場採購、重大急難事故慰問與慰勞第一線執勤軍警等。郭雅慧表示,遺憾的是,去年國務機要費首度遭立法院大幅刪凍,使弱勢關懷等相關事項受到影響,今年立法院再次刪凍,將3000萬元預算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並將「總統公布五項法律案」設定為動支前提,要求完成公布程序並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換言之,在相關解凍條件完成前,經減列及凍結後,國務機要費目前實際可動支額度為零。郭雅慧強調,相關解凍條件與國務機要費的用途、執行情形及預算監督毫無直接關聯,形同以預算權作為政治工具,企圖藉由凍結經費影響總統依法行使憲政職權,此舉已逾越預算監督合理範圍,呼籲立法院預算監督應回歸經費本身的用途與合理性,不應混淆國會預算監督與憲政權責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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