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3號4車連環撞。(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記者楊熾興、柯振中/桃園報導
國道3號北向60公里大溪路段16日下午1點33分發生四車追撞事故。事故起因於駕駛自小客車的張姓男子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撞擊前車,並連環追撞前方其他車輛,造成現場3人受傷送醫。現場已於14點26分排除,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國3大溪路段四車追撞 3人受傷送恩主宮醫院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勤務指揮中心於16日1點33分接獲通報,指國道3號北向60公里處發生交通事故。經初步調查,42歲張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內側車道時,疑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31歲葉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導致葉男車輛向前推撞43歲張姓男子與30歲康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事故造成現場3人受傷,均送往恩主宮醫院檢傷治療,各車駕駛經檢測均無酒駕情形,並於2點26分順利排除現場。

▲國道3號4車連環撞。(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警方呼籲嚴守安全距離 違者最高可罰6,000元
第六公路警察大隊呼籲,高速公路最常見的肇事因素即為未保持安全距離,依法可處新臺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更將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處分。警方提醒用路人行車時務必隨時注意前方動態、加大安全距離,以預留充足反應時間,確保行車安全。

▲國道3號4車連環撞。(圖/記者楊熾興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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