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台中市住宅處政風室用AI製作宣傳圖片,竟出現中國國徽,民進黨市議員黃守達、張玉嬿、謝志忠、王立任今日於議會質詢指出,顯示市政府對AI使用仍缺乏完整的管理與審核制度,要求應儘速訂定「台中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數位發展局長黃惠敏表示,10月底會提出初步規劃,並於年底前建構AI風險評估與內控機制。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議員黃守達指出,市府各局處已廣泛使用生成式AI製作圖卡、文宣以及撰寫新聞稿,連二級機關也經常可見使用生成式AI,因此建立相關規範就非常重要。黃守達強調,市府不能一方面鼓勵公務員使用新工具,一方面卻未告知相關的規範,一旦掛上「台中市政府」名義對外發布,就涉及行政責任,甚至政治責任。黃守達表示,行政院早已訂有「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數位發展部也編定「公部門人工智慧應用參考手冊」,內容也提及各地方政府可根據自身狀況制定相關指引。台北、新北都已經有自己的指引,台中市何時要制定?黃守達要求市府應儘速研擬並公告「台中市政府使用人工智慧作業指引」,至少應建立幾項核心制度,包含明確規範AI使用範圍、禁止事項及風險等級;要求市府應盤點各局處實際使用狀況。公務使用AI應有公務帳號或統一的使用環境,不應讓承辦人員自行負擔訂閱費用,也才能進一步建立資訊安全、權限管理及責任追溯的機制。張玉嬿也表示,法律條文、法律解釋、行政實務是3個不同層次,AI如果混在一起,很容易得到「聽起來合理,實際上不成立」的答案。因此,公務AI一定要遵守人員查核、責任可追溯的原則,確保公務處理不被「說得很像真的」AI資訊帶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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