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8日電)農業部今天發布「台灣花生標章」,部長陳駿季說,台灣花生有特殊風味,推出標章是希望能與進口花生有效區隔,讓消費者從包裝上就很容易知道是100%國產花生。
根據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美國花生可零關稅進口到台灣,雖然協定還未生效,但一度引起台灣花生農擔心影響台灣花生市場。
農業部上午舉行「台灣花生標章」發布記者會。
陳駿季說,國產花生市場占比約75%,台灣花生具有特殊風味、在地性與低碳足跡等優勢,且國內花生品種多由研究單位自行育成,適合蒸煮、焙炒及各類加工。推動台灣花生標章的核心目的,希望讓國產花生與進口花生形成有效市場區隔,並使消費者能從包裝上清楚辨識100%國產花生,進而支持本土產業發展。
陳駿季表示,現階段的「台灣花生標章」是以可直接辨識原料來源的原形花生產品為主,例如花生粒與花生糖等,其他深度加工花生產品則列為第2階段研議項目,因為所有標章背後,一定要有很好的稽核。
陳駿季也提到,目前針對台灣花生與其他包括美國、巴西、阿根廷的進口花生,已可透過多種元素分析方法辨識國產與美國、巴西、阿根廷等進口花生,整個花生的鑑定,仍需要衛福部食藥署認證,農業部正準備文件,預計年底向食藥署登記為公開方法。
陳駿季說,未來也會隨時在市面上抽查,確保標章可信度,標章的設計不僅是供應端的識別工具,也要結合通路與行銷端的拉力,讓消費者能看得到、查得到、買得到國產花生。

農糧署補充,國產花生取得標章後,農糧署或指定機構仍可辦理定期或不定期查核,必要時進行現場查核或抽樣檢驗。如查獲混用進口花生、來源不明花生、未提供追溯資料或拒絕查核等情形,將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情節重大或屆期未改善者,將立即終止標章使用權,並視情況依「商標法」追究法律責任。
另外,因花生標章是農糧署與業者簽約,違法使用規定仍優先以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或終止標章使用權;情節重大時,則得依商標法以民事求償或刑事告訴等方式處理。(編輯:李錫璋)1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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