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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公民權卡關有解了? 學者:可直接修法或降低修憲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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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第11屆修憲委員會今(20日)召開公聽會,聚焦討論18歲公民權與現行修憲門檻等議題。多位學者與民進黨立委指出,2022年修憲複決雖獲逾564萬票同意,仍因無法跨越961萬票的超高門檻而落空;除立委鍾佳濱已提案要求優先修改憲法增修條文以調降修憲門檻,亦有多位學者主張憲法選舉權規定屬於最低保障,可評估直接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再循司法審查定奪。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回顧,2022年公民複決同意票占52.96%,多出不同意票63萬餘票,但仍受制於超高門檻而未過。台灣高中職完成率已達98.81%,刑法與民法均要求18歲負擔完全責任與享有自主權利,役期與納稅亦然,不應再以抽象能力不足剝奪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且台灣人口快速高齡化,65至69歲人口已達20至24歲人口的1.44倍,世代正義更顯迫切,朝野應儘速審查修憲提案並加強社會溝通。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整理近20年民調指出,民意對18歲公民權已從早期的8成反對轉向過半支持,但2022年複決受挫主因在於民調支持未完全轉換為實際投票、複決門檻過高、議題聲量與理解不足,以及政黨動員不力。未來若再次推動公投,訴求應從青年爭權擴大為「世代共同治理」,提早建立跨黨派與跨世代溝通平台,直球對決化解選民對參政年齡的疑慮,避免造成政黨與世代對立。此外,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教授陳志華分析,「民法」、「公投法」及「青年基本法」均已將18歲列為行使權利年齡,透過修法取代修憲是值得思考的方向。但他特別提醒,修法調降選舉年齡必將面臨司法審查,而憲法第130條明文規定20歲有選舉權,「這是一個強行性的規定」,法律上也有「明示其一」即有意排除其他的原則,因此修法是否違反憲法第171條法律不得牴觸憲法的規定,必須透過司法審查定奪。關於修憲門檻,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形容,2005年修憲後已陷入「超剛性憲法困局」,中華民國憲法就像一棟「175層的大樓完全不可以修繕」,管線破損也無法更動,過去前人雖發揮智慧在頂樓加蓋12層增修條文來遮風避雨,但2005年修憲後設下的第二階段門檻,導致21年來修憲程序徹底動彈不得 ;若修憲大門被鎖死,討論制度改革有如本末倒置。羅承宗分析,2022年舉行的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同意票達564萬票、不同意票501萬票,在一般公投早已通過,卻受限於必須突破961萬票的規定,甚至高於台灣總統直選史上蔡英文創下的817萬最高得票紀錄。若修憲路徑受阻,應評估由憲法法庭釋憲釐清複決門檻合憲性,或透過制憲委員會重新起造憲政架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說,2022年朝野在立法院達成共識送出修憲案,最後仍於公民複決受挫,若不降低修憲門檻,談18歲公民權或廢除監察院都是「打假球」。他已正式提出調降修憲門檻的提案,呼籲朝野坦誠合作,將18歲公民權與降低修憲門檻案一併交由全民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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