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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建议对6项罪名缩小死刑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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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非常规会议议程中,8月20日上午,国会听取了关于《刑法(修正案)》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提升越南在刑事司法合作中的地位
受越南政府总理委托,公安部部长梁三光大将在简要介绍呈文时表示,修改《刑法》旨在体制化党关于司法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革新立法和执法、融入国际、打击犯罪、腐败、浪费和消极现象以及逐步缩小死刑适用范围等主张和方向。

该法典草案共3部分、25章、415条,以2013年《宪法》及相关法律为基础制定。草案补充了关于有组织犯罪、成立或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的规定;在经济、网络安全、高科技、环境、公共安全、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领域补充了9项新罪名;同时在现行罪名中补充了若干新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典草案对6项罪名缩小了死刑适用范围,仅保留在4项罪名中:叛国罪、杀人罪、恐怖主义罪和非法生产毒品罪。这一缩减旨在将党的主张制度化,符合进步立法趋势,提升越南在刑事司法合作、引渡和司法互助中的地位。草案还取消了对犯罪商业法人禁止筹集资金的处罚,并将罚金数额及定罪、量刑中的金额定量标准基本提高一倍。

确保同步性、统一性和可行性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在作审查报告时,赞同对《刑法》进行基本、全面修改的必要性。委员会认为这是一部基础性法律,刑事政策的修改将对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仔细审查,以确保合宪性、合法性、同步性、统一性和可行性。

对于《刑法(修正案)》草案,委员会基本赞同补充关于暂缓追究刑事责任、对某些造成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免除刑事责任的规定,前提是为了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安全目的,不涉及腐败且带来实效。但是,需要具体规定适用的罪名范围,避免利用政策使违规行为合法化。

委员会赞同补充若干新罪名,但建议仔细审查犯罪构成,明确区分犯罪与行政违法的界限,确保与专门法律保持一致。有意见建议研究将某些行为刑事化,如违反无人机和其他飞行器操控规定;在教育、培训领域违反考试、检查、评估、招生和培训规定的行为。(完)

来源: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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