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姓男子去年駕駛租賃轎車,違規停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違停,被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賴姓警員攔查,黃男竟加速逃逸,導致警員全身多處受傷,桃園地院近日依妨害公務罪,判黃男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桃園地檢署起訴黃男指出,黃男去年6月11日早上6點多,駕駛租賃轎車違規停在桃園國際機場附近路旁(航北路違停紅線),賴姓警員巡邏發現,上前準備盤查,黃男不配合卻猛踩油門想規避查緝,警員上前抓住車門,黃男不理仍加速逃逸,導致警員摔倒在地,頭部、胸部、左髖、左肩都受傷。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黃男逃逸後,很快就被警方循線逮回,由桃檢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黃男,法官表示,黃男坦承犯行,他的行為已藐視國家法秩序規範,並危害公務員之人身安全,但他以分期賠償8萬5000元為條件,與賴姓警員成立調解並依約履行完畢,且警方請求對他從輕量刑,審酌後量處他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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