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姓男子去年4月酒後在台中市大雅區1處萬善祠向吳姓街友借火點菸遭拒,找李姓與蔡姓友人圍毆街友致死,台中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3人11年到16年半不等徒刑,仍可上訴。
依檢方起訴書,蕭姓男子、李姓男子、蔡姓男子與李姓男子女友聚餐飲酒到凌晨後各自返家,蕭姓男子步行到萬善祠時,向留宿萬善祠的吳姓街友借火點菸遭拒,心生不滿,聯繫李姓與蔡姓友人到萬善祠助陣。
3人會合後,蕭姓男子徒手或持安全帽毆打吳姓男子,李姓與蔡姓男子接續徒手毆打,吳姓男子逃往附近公園,李姓與蔡姓男子見狀騎機車追上,蕭姓男子徒步跟上。3人在公園外持續徒手毆打、腳踢吳姓男子,見吳姓男子屢次不支倒地、求饒都未停手。
3人帶吳姓男子回萬善祠接續毆打後才離去,經吳姓男子友人經過發現送醫,吳姓男子仍傷重不治。案經檢方偵辦,將蕭姓男子等3人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蕭姓男子等3人手段冷血殘暴,審酌坦認主要犯罪事實,且部分達成和解。一審18日宣判,蕭姓、李姓與蔡姓男子犯傷害致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4年、16年6月、11年。(中央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