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自稱要入獄「不用當兵」 役男卻沒辦禁役下場出爐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时新闻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自稱要入獄「不用當兵」,役男卻沒辦禁役下場出爐,被阿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自稱要入獄「不用當兵」,役男卻沒辦禁役下場出爐,被阿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字級設定:

一名民國91年次役男阿凱(化名),接獲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後,原定民國114年2月24日報到入營,卻未依指定時間前往集合,無故超過入營期限5天仍未報到。阿凱事後辯稱,自己當時有其他刑案,認為需入監服刑3年以上就可以不用當兵,也曾告知區公所會補寄相關資料,但因遭通緝無法親自辦理。

徵集令媽媽代收 入營日卻直接缺席

判決指出,阿凱為役齡男子,桃園市政府於114年2月徵集他接受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通知須於同月24日上午8時30分,到桃園火車站後站入口集合,再前往新竹關西地區的部隊報到,服役4個月。

阿凱的母親於同月14日代為簽收徵集令,區公所承辦人員也曾以電話告知相關報到資訊,阿凱對此並非毫不知情。然而到了入營當天,他卻未依規定前往集合,且超過期限5天仍未入營,遭移送檢方偵辦。

自稱「要服刑3年以上」 認為可免當兵

阿凱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知道自己應在指定時間、地點報到,但否認有妨害徵集的犯意。他辯稱,當時曾向區公所表示自己有刑期超過3年的案件,認為符合禁役條件,承辦人員也要求他提供相關資料,因此他打算將文件寄過去。

他進一步稱,因當時自己遭通緝,無法親自前往區公所辦理,只能由母親代為簽收徵集令,認為是行政程序與時間問題,才導致未能及時完成「禁役」程序。

有禁役原因≠自動免役 法院打臉辯詞

不過法院指出,即使役男具有可能禁役的原因,也不是一發生相關事由,就當然停止兵役徵集。依規定,仍須由本人、戶長或相關機關依程序提出申請或查報,並經權責機關核准,才會發生停止徵集的效果。

經查,區公所在阿凱入營期限前,並未收到他提出的相關證明文件。法院也認為,從阿凱及其母親與區公所人員的互動內容來看,承辦人員從未告知他「可以不用當兵」,而是要求他提供資料進一步辦理。

遭通緝不能當藉口 5天未報到仍構成犯罪

法院認為,阿凱明知自己尚未獲准禁役,也沒有完成相關申請程序,卻仍未依徵集令報到。至於他辯稱因遭通緝,才無法親自遞交文件,法官更直言,遭通緝是因其自身逃避司法追訴所造成的不法狀態,不能反過來當成未辦理兵役程序的正當理由。

法院審酌,阿凱明知役齡男子依法有接受徵集的義務,卻無故超過入營期限5日未報到,不僅妨害國家兵役管理,也影響徵兵制度公平性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加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妨害徵集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結婚才1年多從未同居 妻不願離喊「身分證配偶欄有意義」 人妻怒批「被別人X免錢」 小三回嗆:真的蠻像籠中鳥 我一樣愛妳,只是也愛上她! 小三喊冤不知道他已婚沒用 #兵役 #徵集 #免役 #禁役 #役男 【樂齡專屬》農曆七月避暑去!精選全台5大銀髮族友善海生館】 無障礙輕鬆納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