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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副教授涉摸內地女學者 曾為被告剝蟹殼 官覺互有好感裁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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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藝術系副教授彭鵬,涉在香港接待一名內地女學者時,在過馬路和酒樓用膳時摸女方腰臀,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STCC 4464/2025)今(24日)在沙田法院裁決。

裁判官黃國輝指,過馬路摸腰的指控,認為未能證明被告有非禮意圖,判罪名不成立。另在酒樓的非禮中,黃官指案發前兩人已有電郵書信,會談及中大風景及談天說地。案發時女方被摸無特別反應,更剝蟹遞給被告,認為二人屬互有好感,被告或誤以為女方同意的接觸,裁定罪名亦不成立,並准被告取回訟費。

被告是中大藝術系副教授

被告彭鵬,38歲,報稱教師,根據中文大學的網頁資料,被告是中大藝術系的副教授。他否認兩項非禮罪,指他於2025年5月21日,在沙田澤祥街的士站及馬鞍山海港酒家非禮女子X。

被告彭鵬被裁定兩項非禮罪不成立。(陳曉欣攝)中大副教授彭鵬。(網上圖片)

X以學者身份來港時認識被告

裁判官黃國輝裁決時重述案情,指X在2025年以學者身份來港時認識到被告,被告相約X在講座前食飯,二人在中大行山,期間X談及其父母,被告在香港的教職和薪酬等,X又稱她喜歡海南島,被告表示他在海南島有物業。

X曾去廁所打電話告知朋友被摸

案發前幾日,X想在5月20日請被告食飯,被告提議5月21日見面。當日兩人先參觀藝術展覽,再到馬鞍山的酒樓食飯。X指被告在過馬路時「虛攬」她腰臀,其後在酒樓的水缸前,把手放其臀部,X去廁所打電話向友人講述事件,之後回座位繼續食飯。

作供時指遭被告虛攬腰臀

黃官指,X聲稱過馬路被摸一事,她報警時未有提及,錄口供時才稱被摸臀部至少1次,庭上則稱被「虛攬」腰臀。黃官認為被告有觸碰X的腰,但兩人當時在步行,沒證據被告有猥褻意圖,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兩人電郵有談中大美景

黃官指案發時被告與X已相識幾個月,期間有用電郵聯絡,期間X曾說與被告相處開心,更形容兩人一同在中大行山過程是:「難忘嘅校園冒險之旅。」又稱她期待再見,並祝被告升職。被告則有回應說:「中大風景確實很迷人,但最美的風景是有你在身邊談天說地,謝謝你的祝福,有你的支持,能讓我更珍惜這一切……」

X為被告剝蟹殼留下用膳兩小時

黃官認為,這些電郵內容,反映兩人互有好感。再者,X聲稱被摸後沒有特別反應,之後留下用膳兩小時,期間有為被告剝蟹殼。黃官認為,被告或誤以為女方同意接觸,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並可取回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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