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歲貴州青年籃賽場上猝逝 父看直播親睹噩耗 隊友慟焚球衣不再打球
中國新聞組╱北京24日電 2026-08-24 08:30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圖為陸佳豪此前參加籃球比賽畫面。(取材自極目新聞/受訪者供圖)中國貴州省黔南州平塘縣甲茶鎮22歲男子陸佳豪,近日參加都勻市一場籃球賽時突然倒地,送醫搶救無效離世。令人心碎的是,陸佳豪的父親竟是透過比賽直播,親眼看到兒子倒下。事後,隊友韋鉛難以接受噩耗,甚至把自己的球衣、球鞋拿去燒掉,表示「再也不想打球」。
極目新聞報導,陸父表示,事發時他正在觀看比賽直播,看到兒子突然倒地。隊友韋鉛回憶,比賽當晚進行至第2節才幾分鐘,球隊正在組織防守,他回頭便發現陸佳豪臉朝下趴在地上。
陸父指出,據他了解,事發場地當時沒有安排醫護及急救人員待命,兒子倒地約5、6分鐘後,才由其他球隊球員協助進行心肺復甦,救護車在兒子倒地約半個多小時後才抵達。陸佳豪隊友及領隊也證實相關情況。
都勻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出具的死亡證明顯示,依據現場勘查、法醫屍體表面檢查及現場走訪,排除外力加害可能,初步分析死者符合疾病的屍體徵象。陸父表示,因孩子已經離世,所以不需要屍檢。
事發後,韋鉛深受打擊。他把陪伴自己多年打球生涯的球衣、球鞋燒掉,並決定從此不再打籃球。他說:「我從小就打球,發生這事後接受不了,再也不想打了。」這句話也反映出事件對隊友造成的巨大心理衝擊。
陸父表示,事發翌日,家屬與主辦方展開協商,最終在調解下接受18.8萬元人民幣賠償方案。
法律專家指出,體育賽事主辦方依法負有安全保障及醫療急救義務。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依據中國民法典第1198條及體育法相關規定,賽事組織者應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條件,制定風險防範及應急處置預案,醫療急救保障更是重要一環。
公益律師趙良善則指出,若主辦方以「賽事一切意外與主辦方無關」作為免責聲明,並不能免除法定安全保障責任。依民法典第506條,預先免除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的格式條款屬無效。即使參賽者已知悉運動風險,只要主辦方存在安全保障不足或應急處置不當等過錯,仍可能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陸佳豪生前照片。(取材自極目新聞/受訪者供圖)精華 FAQ
-
Q1:陸佳豪是在什麼情況下突然離世的?
陸佳豪是在貴州都勻市一場籃球賽進行時突然倒地,雖然後續送醫搶救,但仍宣告無效離世,死亡證明初步判定與疾病因素有關。
-
Q2:他的父親為何成為這起事件的親眼見證者?
陸佳豪的父親當時正在觀看比賽直播,直接看到兒子在場上倒下,這讓他在第一時間透過螢幕目睹噩耗,衝擊極大。
-
Q3:事件後主辦方與家屬如何處理賠償與責任問題?
事發翌日,家屬與主辦方展開協商,最後在調解下接受18.8萬元人民幣賠償;法律專家也指出,主辦方仍可能因安全與急救保障不足承擔責任。
上一則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