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曹亞沿新北25日電)新北某社區住戶吳男不滿地下室籃球場打球聲響,向鄰居提告民事賠償,隨後謊稱要爭取連署,讓其他住戶簽名留下個資,事後將資料作為個人訴訟證據。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吳男。
新北中和某社區住戶吳男,不滿鄰居子女經常使用地下室的室內籃球場,主張地下1樓用途為防空避難室及停車場,但管委會卻擅自劃設籃球場,打球聲響已影響到他居住安寧,113年2月對多名住戶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根據起訴書,吳男為了在訴訟調解中爭取更高賠償金、取得訴訟證據,113年3月間將一份「社區地下室籃球場噪音見證書」交給另名不知情住戶,謊稱需要該住戶協助,取得各戶連署,以便在社區大會提案拆除球場。

該住戶信以為真後,替吳男挨家挨戶尋求連署,讓其他住戶誤信是要討論社區內部事務而簽名,並留下個人姓名、住址等資料。吳男蒐集到住戶個資後,未經允許擅自將這些資料作為其民事訴訟的證據,謀取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利益。
吳男在偵查中否認犯行,但檢方檢視其見證書,文字內容皆刻意隱匿真正發起連署人吳男的姓名及聯絡方式,也刻意未揭露要如何請求法院調解,足認吳男從一開始就有非法蒐集犯意,日前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編輯:李淑華)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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