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呂晏慈台北25日電)受到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影響,部分地區因豪雨造成災情。國稅局今天表示,個人或營利事業若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記得把握「拍照存證」、「備妥證明」及「申請減免」等3步驟,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減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今天表示,若民眾財物遭受災害損失,動手清理前,務必把握災損減免3步驟,「拍照存證」、「備妥證明」及「申請減免」,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轄區國稅局辦理稅捐減免相關事宜,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說明,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事宜。除了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已責成所屬分署、辦事處主動採行3項措施,第一,提供出租資料洽請相關單位提供災歉名冊,及查明地上房屋受災情形,據以辦理國有耕地、養地、農作地、畜牧地、養殖地及基地租金減免事宜。
國產署表示,第二,國有基地承租戶若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出租機關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第三,暫緩辦理災區的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已請各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提供受災商民進口貨物受損免稅、救難物資免稅通關、救濟物資先行通關後補文件、受損保稅物品除帳、外銷品進口原料沖退稅期限可展延、快速通關單一窗口等協助措施。
關務署提醒,商民若對於各項協助措施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洽詢當地海關、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專線,或撥打緊急救難及救濟物資進口快速通關單一窗口電話,向海關諮詢。(編輯:楊蘭軒)1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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